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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重庆市 化妆品-生产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05-09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3-603536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5、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现场检查(时限:20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4个工作日)

5、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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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重庆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流程图

申请材料

1、仓库建筑平面图;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产车间建筑平面图(含各功能车间布局);

4、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5、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6、工艺流程简述(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7、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8、检验部门建筑平面图;

9、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1年内的报告);

10、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11、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

12、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1年内的报告);

13、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目录;

14、委托人身份证明;

15、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1年内的报告);

16、生产设备配置图;

17、工艺流程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18、租赁协议;

19、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20、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1年内的报告);

结果样本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png

常见问题

问题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质量安全负责人能否为同一人?

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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