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1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变更或者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以及生产范围核减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事项变更。 按照“办事指南”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3、许可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4、企业变更情况;
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说明;
6、经办人的授权文件;
7、营业执照。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