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1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五)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六)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按照“办事指南”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十四项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2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佐证材料;
5、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6、生产设备配置图;
7、施工装修说明;
8、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需求的检测报告;
9、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目录;
10、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11、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13、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4、许可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收费?
答:不收费。
问题2:化妆品分类怎么分?
答:请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附件1,化妆品分类进行分类。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