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1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二)企业主体资格被依法终止的;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化妆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注销生产许可时,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注销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暂停办理注销手续。 按照“办事指南”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股东会(董事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注销的文件等五项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2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股东会(董事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注销的文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4、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5、许可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收费?
答:不收费。
问题2:化妆品分类怎么分?
答:请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附件1,化妆品分类进行分类。
问题3:如何登录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是多少?
答:网址http://125.35.6.84:81/xk。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