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截至2026年8月28日,我办未收到有关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和信息变更的申投诉。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布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增补中选和信息变更的产品。附件:1.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新增中选产品公布表 2.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布表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8月31日
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通过监测有关省药监部门发布的监管公告信息发现,个别企业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违反《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有关条款,现作出如下处置。一、甘肃东方韵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被药监部门暂停生产的情形,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取消以上2家企业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4-1)全部品规中选资格,同时将以上2家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8年2月28日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二、安徽魏武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圣百凌中药饮片(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博耀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被药监部门暂停生产的情形,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取消以上3家企业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4-1)全部品规中选资格,同时将以上3家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8年2月28日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取消以上3家企业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6-1)全部品种等级中选资格。三、山东池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存在被药监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等情形,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取消该企业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4-1)全部品规中选资格,同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8年2月28日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尚在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4-1)中选结果的联盟地区,与上述企业有约定采购量的医药机构采购其他中选产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特此公告。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8月31日
为深化川渝市场监管法治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两地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川渝两省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川渝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9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单位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请署名书面反馈(需含有关具有法律效力或借鉴引用的依据),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我局法规处。反馈意见请注明电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8-86607587电子邮件:366299688@qq.com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9日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闽RJ202603;企业名称: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嘉和路330号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10号楼2501-11单元;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7173538745;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英源路22号普达智慧物流园3号楼2层东南侧,体内放射性药品(经营品种的核素应是《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所包含的核素)***;分类码:r1;法定代表人:唐彦林;企业负责人:唐彦林;质量负责人:蔡利勤;质量受权人:蔡利勤;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发证日期:2026-08-27;有效期至:2031-08-26。
2026年8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促进“十五五”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与部分医药企业代表交流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广州绿十字制药、奥鸿药业、拜耳医药、费森尤斯卡比、齐鲁制药、科伦药业、中国生物制药、倍特药业、石药集团、浙江医药、联邦制药、德源药业、诺华制药、卫材药业、艾伯维医药、雅培医药等16家企业参加了座谈,介绍企业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出席会议并讲话。章轲指出,中国医保作为国内医药市场最大的战略购买方,“十四五”时期累计支出约13万亿元,并保持较高增速,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注入持久发展动力。“十五五”期间,医保部门将持续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医药采购市场,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章轲强调,要坚持保基本和促创新两手抓,旗帜鲜明真支持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推进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建设个人医保云、影像云、病理云等创新场景,加大对创新药械和创新服务项目的支持,助力医药产业迈向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要全面赋能医药产业运行发展,推进医保与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用好中国药品登记系统和面向周边国家的国际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助力企业拓展全球市场。希望广大国内外医药企业持续坚定对中国医药产业和医保事业发展的信心,协同做好兜底线、保质量、稳供应,坚持创新发展道路,积极拥抱数智时代,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共同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贡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出席会议,医药管理司、价格招采司、价采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企业代表发言摘要:广州绿十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峰:“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以‘过评’为重要准入门槛,将加速非过评产品退出市场,倒逼行业加快一致性评价质量升级步伐。我们深切感受到,集采不是简单的价格竞争,而是以质量为基石的优胜劣汰,是推动产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的重要力量。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CEO彭昱晖:“从第12批集采10款原研药成功中选,我们真切感受到国家集采一步步的调整变化,既实现了对药品价格的有效管理,也兼顾临床多样化用药需求;既推动仿制药提质升级,也给原研药留出合理发展空间,在管好医保基金的同时,更好支持医药创新。作为原研药企业,我们也做好了准备:借集采中选的机会,切实兑现稳临床、保质量、保供应的承诺;持续深耕创新,保持研发投入,努力为患者带来更多高质量的国产好药;主动加强多方协同,和医保、医疗、商保一道,共同推动‘十五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拜耳集团中国区总裁周晓兰:“我们深知,集采不仅是一项政策制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配合集采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融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路径。拜耳将以更高的标准保障供应质量和稳定性,以更负责任的态度参与每一轮集采,确保患者用药不断供、质量不打折。拜耳作为全球领先的医药企业,始终将配合医保改革、服务中国患者作为在华经营最重要的出发点。我们愿意积极参与到医保战略性购买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来,为中国患者带来更多质优价宜的治疗方案,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费森尤斯卡比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张巍:“面向‘十五五’,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支持医保改革,做好医保改革的践行者和产业生态共建者。未来五年,企业将全力支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产品可及性;围绕重症医学和临床营养领域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依托本土研发与制造体系,加快原研产品地产化和供应链能力建设;积极探索院内院外衔接的营养管理模式,服务老龄化背景下长期照护和居家康复需求。”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燕:“齐鲁制药将加大研发投入,布局新靶点、新机制、新技术平台,持续开发创新药、生物类似药、改良新药、仿制药,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议进一步优化医保规则与落地实施。坚持集采按厂牌报量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立足临床实际充分报量。强化医保支付标准和集采中选价格协同,以集采中选价格作为同通用名药品支付标准。畅通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督促医疗机构‘应配尽配’,优化‘双通道’药店布局。”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思川:“我们切实感受到,近年来医保局持续推动三医协同和产业创新升级,打出成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创新药医保谈判政策组合拳,极大坚定了本土药企向创新转型的决心。面向后续集采实施,建议在延续现有成熟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深化基层采购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报量的实施范围,落实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协同管理,强化基层端的保供考核,打通集采中选药品在基层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长谢承润:“加强医保数据治理与真实世界研究,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议在确保数据安全和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医保、医疗、医药数据规范共享,支持创新药上市后真实世界研究,将真实世界证据纳入医保准入、续约和支付标准调整。推动医保支付与产业创新国际化协同。建议对已获得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创新药,在医保准入中合理认可部分境外数据,缩短准入周期,支持国产创新药‘出海’和回流,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忠海:“倍特药业将在‘两个毫不动摇’精神鼓舞下,坚定信心、深耕主业。深化认识,按照国家医保‘十五五’安排部署,围绕扩围扩面、规则优化和落地提效持续发力。加快创新,紧跟医保政策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临床刚需,走差异化创新道路,助力医药产业升级。保质保供,主动扛起社会责任,持续优化产能与供应链,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推动集采药品供应直达基层。”石药集团CEO蔡磊:“我们深刻体会到,医保与医药产业是相辅相成、共生共荣的命运共同体。医保政策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做好产品创新,反过来也能够更好地支撑医保民生保障目标的实现。我们期待医保能更好地开发真实世界数据,让企业在合规前提下用数据指导研发立项,一方面依托医保用药数据,更早识别临床缺口,指导早期项目选题;另一方面用规范的真实世界研究,把产品临床价值做实,让创新价值可衡量、可验证。”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红卫:“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三医协同改革、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重大民生举措。在过往集采落地执行的全周期里,我们始终把产品质量和保障供应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药品全链条质量管控,严守GMP生产规范,从原料采购、生产制造、检验放行到仓储物流、市场配送,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中选药品质量稳定可控。同时,我们科学排产、扩充产能、优化全国供应链布局,做好库存储备与区域调配,全力保障全国医疗机构稳定供货,切实做到‘中标必保供、中标保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医药企业的责任担当。”联邦制药集团董事会执行董事邹鲜红:“我公司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确保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稳定。严格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出厂检验、仓储配送、售后追溯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严格执行标准生产、批次自检、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主动配合监督抽检与履约考核,持续保障中选产品质量安全。”江苏德源药业董事长、总经理陈学民:“实践证明,集采是企业高质量转型的重要契机。通过量价挂钩、以价换量的模式,彻底稳定了优质慢病产品的市场基本盘,大幅降低营销成本,实现医保基金提质增效、患者减负、企业转型发展的三方共赢。以公司核心产品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为例,该产品2008年获批上市,2019年集采前销量1.5亿片,2020年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后,次年销量飙升至4.93亿片,真正实现了规模放量、普惠于民、企业提质的良性循环。”诺华中国副总裁罗亚:“诺华‘诺欣妥’作为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参比制剂在第12批集采中中选。后续,我们将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和供应保障,把中选结果转化为长期、稳定、可负担的用药可及。随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创新药从获批到纳入医保的路径更清晰、节奏更可预期。这不仅让更多患者能够更快获得创新治疗,也让企业更有信心、更有动力把全球创新带到中国。展望‘十五五’,诺华将继续把中国患者需求更早纳入全球研发、注册和上市规划,让更多创新成果在中国更快落地、更好惠及患者。”卫材(中国)董事长冯艳辉:“在医疗保障方面,相关产品享受到了政策支持,多替诺雷片上市1年即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仑卡奈单抗注射液则列入了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并享受到了商保创新药‘三除外’等政策的支持,截至目前已进入198家医疗机构。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医保对‘真创新’的大力支持。未来3年会持续将阿尔茨海默病、渐冻症、发作性睡病等领域的创新药物引入中国。同时,我们将以患者获益为体现药品价值的核心标准,确保每一款创新药都经得起临床验证、市场检验和时间的考验。”艾伯维中国区总经理董莉君:“我们高度赞赏《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衔接互补。未来,艾伯维公司陆续将上市众多革命性创新产品,其中不乏针对偏头痛、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症等尚未被攻克、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疾病的治疗药物。艾伯维愿意成为国家医保事业最可信赖的行业伙伴。我们将坚定支持各项改革举措,积极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真实世界研究和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等政策要求;我们将继续把更多具有突破性临床价值的创新产品引入中国,并以更加负责任、更加可持续的方式推动患者可及;艾伯维正在积极筹备三项相关真实世界研究,期待在国家医保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贡献真实世界证据,支持创新药价值评价、临床合理使用和医保精细化管理。”雅培中国区总经理王怡亲:“近年来,中国医保改革持续深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通过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在提升药品可及性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推动医药行业朝着更加规范、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作为跨国企业,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国集采改革已成为全球医药行业广泛关注的重要实践,雅培全球总部始终高度关注中国医改进程,我们也持续向全球团队分享中国医保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取得成效。展望‘十五五’,雅培将继续发挥跨国企业的桥梁作用,把更多高质量药品和创新成果带到中国市场,同时持续向全球团队分享中国医保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进一步增强全球医药行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end-->
8月27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委会2026年第三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标委会主任委员王维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标委会秘书处、各分技委秘书处建设情况和2026年重点工作进展的汇报,审查了包括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内的9项标准制修订项目。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十五五”开局起步的重要契机,系统升级化妆品标准体系,重点加快安全基础标准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的引领作用,有效提升标准国际话语权,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中检院负责人,标委会委员及企业咨询工作组有关成员参加会议。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yaowen/ypjgyw/hyxx/hzhphyxx/20260827170417166.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6]3号)的具体要求,依企业申请,现注销湖州新怡泰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肺功能仪”(注册证编号:浙械注准20242071074)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571-88903347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 2026年8月28日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压实零售药店药学服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规范连锁企业远程审方全流程管理,筑牢基层用药安全防线,提升药品零售监管质效,现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远程审方服务工作范围海南省内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自建的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室(以下简称审方室),可根据连锁门店需要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工作。二、开展远程审方服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含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已配备执业药师的前提下,允许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工作,仅作为其连锁门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期间或非工作时段的补充。(一)开展条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旗下的直营店、加盟门店均可纳入远程审方。开展远程审方服务的连锁门店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符合“七统一”的管理要求。(二)材料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应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远程审方服务准备工作综述,包括企业经营规模、门店情况、审方室设置情况、执业药业配备情况、审方系统主要功能、远程审方流程简介等;2.企业审方室配备的执业药师花名册及学历证书、身份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3.企业加入远程审方的门店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数量、药师数量、开办日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等内容);4.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远程审方、“七统一”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图,确保远程审方有章可循,有序开展;5.已执行的《加盟协议》复印件;6.提供包括承诺材料真实性、如存在违规行为自愿取消远程审方资格等内容的《保证声明》。(三)人员要求1.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远程审方的,应当设置远程审方室,配备与其服务范围、规模数量相匹配的执业药师,原则上不少于2名,专门负责为其下属连锁门店提供远程审方工作支持。2.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注册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临时抽调其下属连锁门店执业药师作为替代。3.开展远程审方服务的连锁门店不能以总部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来完全替代门店相关工作,门店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不得采用人工智能自动审方,且处方的调配和复核不得为同一人。严禁第三方互联网医院药师代替本企业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门店执业药师应实际在岗履职,原则上年度在岗时间不少于法定工作日的80%,并接受门店考勤管理。(四)远程审方室建设标准1.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室,应当具有与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服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应配备与执业药师数量相适应的计算机和专用服务器,能够存储考勤记录、影像资料和处方图片等设备设施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云平台,保障远程审方工作正常运行;配备不间断电源,服务器配备硬件防火墙等,确保数据安全。2.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运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开展远程审方,应包含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并能与企业业务系统相关联。3.审方室应配置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系统,用于执业药师考勤和确认处方放行工作开展等。审方室应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符合医保部门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4.开展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应通过唯一登录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并能保障上传的处方图像清晰可辨认,远程审方服务仅能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远程审方室开展。5.远程审方的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扫描件或照片等各类记录和数据,应随计算机系统数据按日备份并存放于安全场所,应至少保存5年。纸质处方应按规定由门店各自保存5年以上备查。三、开展远程审方服务工作管理要求(一)远程审方系统必须做到先审核后销售,未经执业药师确认的,系统应及时提示门店禁止该处方药销售。(二)连锁门店销售处方药时,在远程审方系统中的登记内容应包括:顾客信息(购买人姓名、年龄、性别等)和药品信息(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处方来源等)。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以及需要实名制管理的药品,记录内容还应增加顾客身份证号。(三)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远程审方系统中搭载智能处方辅助审查功能,系统内置用药风险判别逻辑,对存在配伍禁忌、超剂量、超疗程时限等不合理处方实现自动识别、弹窗预警,同步向门店推送风险警示信息;系统可配套处方临时销售锁定功能,作为执业药师人工处方审核的前置辅助管控手段。(四)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由门店营业员将药品纸质处方扫描或拍照后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或将电子处方直接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由审方室的执业药师审核确认并签署电子签名后将处方图片发回门店,经门店营业员复核无误后方可销售;审方室的执业药师审核未通过的处方,门店营业员要拒绝调配和收银,并告知顾客不予调配的理由。(五)如遇到远程审方系统临时故障或断电等,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时,企业应及时解决和处理,并暂停远程审方服务。(六)对毒性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含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审方形式进行处方审核。(七)连锁总部应当每年对接收的处方数量进行回顾分析,对执业药师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八)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建立远程审方的配套制度和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处方审核、保存管理制度;2.在线执业药师岗位职责;3.在线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4.处方审核权限设置规定;5.远程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操作规程;6.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制度。(九)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主动配合,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要建立和完善相关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相关活动数据和记录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停止向门店提供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后,应及时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四、强化协同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服务行为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常态化排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远程审方及执业药师履职情况,规范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严肃查处执业药师挂证、违规审方、履职流于形式以及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对远程审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二)健全监管机制,深化部门协同各级药监、医保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将远程审方规范运行、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医保药品合规销售使用等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重点。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核查、结果互认、联合惩戒工作流程,畅通双向监管渠道,凝聚共管共治监管合力,筑牢药品经营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双重防线。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8月25日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书(批发)的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申请,现注销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AA395000438)。特此公告。附件: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表2026年8月28日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有关信息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证书编号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林全军林全军关旭红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 藏、冷冻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舞阳县城海南路北段舞阳县城海南路北段、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西路1006号院内(委托国药控股漯河有限公司储存)《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AA395000438)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郑州航空港区羽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频治疗仪(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182090296)、中频治疗仪(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22091604)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特此公告。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