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做好安徽省2026年度部分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就开展相关产品信息维护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企业范围取得本次带量联动采购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含备案人,下同)作为申报企业参加。其中进口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维护。(二)产品范围1.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60401026、C160402026的产品,其中不包含单孔多通道穿刺器。2.一次性使用吻合器:(1)腔镜切割吻合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102172、C110103173的产品;(2)管型吻合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101172的产品,其中不包含电动管型吻合器;(3)肛肠吻合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207172的产品,其中不包含电动肛肠吻合器;(4)开放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201172、C110202173的产品;(5)包皮切割吻合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215172的产品。3.一次性使用双管喉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4250900000002的产品。4.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40201182的产品。二、维护方式(一)未挂网产品须完成新增挂网后方可开展产品信息维护。对拟参加我省本次带量联动采购、尚未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称省药采平台,网址:www.ahyycg.cn)挂网的相关产品,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药采平台耗材平台入口-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库管理-我的耗材资质库”模块,选择并提交相应注册证、完成产品捏合提交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本次产品信息维护范围。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说明详见《关于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药采〔2023〕137号)。产品新增挂网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17:00。(二)已挂网产品,相关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黄山专区“耗材带量联动-产品信息维护”模块,选择产品并填报2024年1月1日以来全国各省级平台集中采购挂网价(含中标价、挂网限价等)、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其中省级(含省际联盟)集采中选价格包括以地级市或医疗机构牵头并在全省执行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产品信息维护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4月2日17:00。(三)申报产品属于采购品种范围并获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但尚未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产品,请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按要求在相关分类下申请医保编码,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产品信息表(见附件2,下同);对已申请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因数据下发同步的时间差导致无法通过“产品信息维护”的产品,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产品信息表。请相关企业通过邮件按品种范围提交如下资料:申报产品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对应价格证明材料、国家医保编码已完成申请截图。多份文件打包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hssybjj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品种名称”字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7:00。三、相关说明及要求(一)企业须对本次带量联动采购范围内在外省及省际联盟曾中选同一注册证下的所有规格型号进行完整申报,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企业未按照要求申报本企业同一注册证内所有规格型号,导致后期未能中选等不利结果的,所有责任均由企业自负。(二)请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相关企业,在产品分组选择“复合套装”时,须在备注栏中准确注明产品规格为几锥几管。(三)本次产品信息维护以我省平台流水号为申报单元,企业在填写外省中选价格时,以该流水号下的最低中选价格填写。(四)企业须具有持续生产能力,确保申报产品在采购周期内满足我省医疗机构采购需要。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拟参加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申报期满后不接受新增或删除产品。联系电话:0559-2311851、0559-2310672、0559-231055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附件:1.产品信息维护模块操作手册 2.申报产品信息表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3.0版(试行)》要求,现将2026年度吉林省三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予以公布:一、公布内容 2026年度吉林省三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 二、执行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其他事宜(一)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吉林省药品增补挂网的企业,请于每月5-7日(节假日顺延)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维护产品资质及企业信息。(二)为确保企业申报“全国联审通办”药品省级最低价格的准确性、真实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采集价格。企业申报药品“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未满足三省限价挂网的,将不受理申报药品增补挂网。(三)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申报企业除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注册外还需在吉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领取账号并维护企业信息。请相关企业在确认时间内及时注册,以免影响相关产品挂网。已领取账号并维护信息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四、执行要求(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单独组织挂网药品数据标化工作,在吉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和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全面应用药品医保编码信息后,因医保编码问题导致挂网药品信息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二)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三)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向社会公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审计、纪检监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五)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六)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09、81866987。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附件:2026年度吉林省三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0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批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于2026年3月20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3月20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2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ypzb2015gs.lnypcg.com.cn/BidInfoPublic/Genuine/hc_prics_info.aspx?RID=2034799371791478786)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3月20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91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3月2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药品价格调整清单药品价格调整清单序号流水号产品名称生产(投标)企业全省调整后价格(元)1239172天麻胶囊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23.002249907洛索洛芬钠贴剂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64.753249908洛索洛芬钠贴剂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151.084279391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15.365295306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58.406176039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26.117279766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99.288176030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44.399249096普伐他汀钠片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168.7810281803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山东致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001128180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山东致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7012277825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16.5013254018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8.7914183041多巴丝肼片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68.0015279565二羟丙茶碱注射液四川邈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0.3216291763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辽宁儿童制药有限公司78.7917282203二羟丙茶碱注射液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0.3818287223卡谷氨酸分散片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3416.9719287224卡谷氨酸分散片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16109.4420292893礞石滚痰丸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6.9021304408礞石滚痰丸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7622287459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18.8423287567十全大补丸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80.9924287563护肝片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1.1825297948吡拉西坦片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42.9126229197肠炎宁颗粒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57.4927287062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9.9428293151聚卡波非钙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2.8229239061乌鸡白凤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66.5930271182石斛夜光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74.9531249224防风通圣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88.6832279254银翘解毒片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36.9833250212玉屏风口服液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45.8434191316格列喹酮片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2435191320格列喹酮片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7.5236213297人血白蛋白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341.7037284604多索茶碱片浙江高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9838225492强力枇杷露合肥今越制药有限公司51.0839303746美阿沙坦钾片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77.3840298025美阿沙坦钾片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45.5241287427阿立哌唑口崩片杭州和康药业有限公司51.5942189671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8.2443180780替勃龙片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23.0544287080板蓝根颗粒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7.8045310299罗沙司他胶囊郑州德迈药业有限公司30.6746212826扶正化瘀片上海百洋制药科技有限公司46.0947235575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4.7548211466胞磷胆碱钠片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8949284595胞磷胆碱钠片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7.4350211247开塞露(含甘油)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2.1551292833六味地黄丸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2.4952292840六味地黄丸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4.3953272235开塞露(含甘油)上海旭东海普南通药业有限公司6.4254296254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40.1755305386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80.3456226829健儿清解液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6.8857287096戊酸雌二醇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5058175978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3.1559250752屈螺酮炔雌醇片(Ⅱ)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7.1060296376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湖南本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5.8361296377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湖南本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0.8762292917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湖南本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0.2063254307头孢特仑新戊酯片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229.9964307819枸橼酸托瑞米芬片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2.0065240002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3.2766280061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四川奇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2.8467226810伏立康唑干混悬剂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406.4068195246阿昔替尼片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03.0469296353盐酸地芬尼多片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8.2570170071红金消结片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49.2571166755红金消结片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37.3372224504碳酸氢钠注射液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7.3273281157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6.1074281158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5.1875271129关节止痛膏颈复康集团保定东方制药有限公司39.1076271933黄芪建中丸石家庄御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0.4077170805糠酸莫米松乳膏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2278170814糠酸莫米松乳膏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6079230194糠酸莫米松乳膏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9280279544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8081204340枸橼酸喷托维林片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13.0082282831盐酸多巴胺注射液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22.2983248481复方鱼腥草软胶囊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37.3284304150安宫牛黄丸龙晖药业有限公司218.0085303900聚乙二醇钠钾散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47.8086304523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4.5687305300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29.1288238836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17.9889181530聚卡波非钙片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59.0690221297醋酸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13.0791198733茴拉西坦分散片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28.15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3月20日
各相关企业:为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市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开通申报挂网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药品范围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具体见附件。二、申报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31日三、申报要求(一)附件中备注“本市医药机构有报量”的药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挂网。(二)未在本市挂网的药品,中选企业需通过门户网站(www.smpaa.cn)登录招采子系统(企业业务登录)进入“业务经办→我的药品库”模块进行挂网申报,在挂网类型中选择“国家集采相关药品→国家组织集采、续约药品(中选通道)”,集采标期中选择“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通道申报药品相关信息。(三)本市已挂网的药品,中选企业需按本市挂网要求在“药品挂网调整”模块补充或更新相关材料,核准相关信息。企业申报价应按中选价进行调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的,将于执行之日起统一调整为中选价。(四)中选产品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应基于其中选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主动调整挂网价格。附件: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LC-YPJX-2026-1)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20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依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部分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核准、确认的通知(2026年第二批)》,中心组织开展了本省部分挂网产品价格比对工作。经价格比对,拟调整价格公示,价格确认,申诉问题处理等环节,现将本次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予以公布,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申诉问题处理对于申诉问题已作出处理决定,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进行查看。二、价格问题处理1.对于确认价格的产品对于确认拟调整价格的产品,将按确认价格降价。请相关企业、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价格变动衔接工作。如现行挂网价低于拟调整价格,就低原则执行。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2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2、对于到期未确认、未进行操作、拒绝的产品对于到期未确认拟调整价格、未操作、拒绝未申诉的产品,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短缺药品除外)。3、对于进行价格申诉的产品对于价格申诉有效的产品,将按原挂网价格或者企业在申诉中明确提出降价的价格继续挂网。对于价格申诉无效的产品,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要求,在外省产生新低价格后及时主动申请降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录页面“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同时欢迎企业间互相监督,共同构建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体系。附件:确认调整价格的产品表.xlsx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3月20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我省牵头开展的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相关企业申请材料,同意企业变更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附件:河南省牵头省际联盟集采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 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各相关企业:经企业申投诉并经审核,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部分独家药品进行公布。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符合挂网条件独家药品公布表 不符合挂网条件独家药品公布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3月19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黑药采领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76号)《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落实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国家集采接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均应参加。积极引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加。(二)品种范围。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的品种(详见附件)。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国家集采接续自2026年3月31日零时起执行,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原则上中选品种年约定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同时各厂牌中选药品年约定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90%。国家集采接续与省际联盟集采药品存在重复的,按国家集采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原药品采购协议终止执行,原协议采购量按序时进度考核。三、做好药品挂网和价格调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6年3月27日前组织做好国家集采接续中选药品挂网和价格调整工作,中选药品若在我省有效挂网价低于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价格,则该药品按原有低价供应。原已在我省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中选信息调整挂网项目,检查中选产品编码,确认价格信息,防止旧的高价信息留存在采购平台被医疗机构采购,避免出现重复挂网数据。集采中选企业如有未在“供应清单”内的已挂网同质量层次的其他规格和包装产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组织相关企业对其挂网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调整,不同意调整价格的暂停交易,避免出现包装规格倒挂的情况。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对非中选药品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组织做好协议采购量分配、导入等相关工作。中选企业要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于2026年3月30日前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组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库存清理、中选产品采购配备等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使用中选产品。(二)优化中选药品使用考核。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结合临床需求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避免集采执行“一刀切”。中选供应清单内属于同一家中选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包装规格的中选产品可结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际情况合并考核。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国际医疗等非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相应的药品用量不纳入执行统计监测范围。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或因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药品,以及医疗机构提供非基本医保服务时使用的药品,可按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或中选药品使用比例考核。对部分按适应症填报需求量的品种,包括阿那曲唑口服常释剂型、布地奈德吸入剂、醋酸钙口服常释剂型、磺达肝癸钠注射剂、吗替麦考酚酯口服常释剂型、依达拉奉注射剂型等,在开展监测考核时,应充分考虑不同适应症需求用药差异,可主要考核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三)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中选企业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保障中选产品质量和供应的主体责任,按照全省年度协议采购量,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需求,做好生产供应和备货准备,按规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发送的网上采购订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采购周期内,若医疗机构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四)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强化中选企业供应和医疗机构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密切关注高价非中选产品异常使用、采高价不采低价、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等现象,进行通报提醒,必要时可采取约谈相关负责人、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等措施,确保集采政策落地见效。要畅通医药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发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保障供应,同时报告省医疗保障局。经多方督促后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指导医药机构切换采购其他中选企业产品,保障临床使用,相应采购量视作完成约定采购量。各市(地)医疗保障局收到本区域内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相关投诉等信息后,应尽快向药监部门反馈,并及时跟踪处置进度,同时报送省医疗保障局。(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对于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厂牌调整的,指导医疗机构对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讲明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管理要求,做好向患者的解释引导工作。告知医疗机构如有质量和供应等问题,可与药品联采办公布的中选企业联系人咨询沟通。国家集采接续中选药品进院、医保支付、回款结算等政策按照我省相关规定执行。附件: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3月19日抄送: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