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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 备注 |
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 | 皖20210471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大道1069号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大道1069号: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毒性饮片),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 | 企业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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