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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德顺平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 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药监头条
  •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公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所在辖区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6日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2017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二)

    药监头条
  • 关于撤销营口福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华阳分店GSP证书的通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口福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阳分店从私人手中购进并销售药品 “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采购药品无药品随货同行单据及发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无购进验收记录等行为,经盖州局核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盖州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我局,经科室合议,报主管领导批准,认为该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较为严重,已符合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标准。因此,市局决定撤销营口福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阳分店GSP证书。同时将此通报函告县区局,加强监管,并移交市人社局,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3日

    药监头条 辽宁省
  • 2017年黑龙江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_13(省本级)

    药监头条 黑龙江省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浙江叮当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浙江叮当医药有限公司在2017年度省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采购药品发票上的金额与与付款金额不一致,无法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收回浙江叮当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5-062)。 企业名称: 浙江叮当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批发;仓库地址: 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江路1号;法定代表人:袁安; 企业负责人:袁安;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江路1号;特此公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药监头条
  • 省局关于收回黑龙江宁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在省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黑龙江宁康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规定,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2日

    药监头条 黑龙江省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福建省三爱医药 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批发企业歇业的公告

    福建省三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福州市拓康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泉州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批发企业(详见下表)向我局报告歇业,现予公告。歇业期内,以上5家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停业管理问题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6〕516号)要求,企业如因经营场所、仓库搬迁、拆迁等原因歇业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重新营业前,应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如重新营业时,《药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应当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请各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1日

    药监头条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 第41号

    四川禾邦旭东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第五十五条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四川禾邦旭东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1日

    药监头条
  • 关于撤销青岛益德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年6月30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益德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GSP跟踪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我局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青岛益德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申请药品GSP重新认证。现予以公布。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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