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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调研组来省局调研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建设,组织召开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需求调研会,省内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疗机构代表以及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人员共30余人参加。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应当对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进行合法性审核,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并归入药品质量档案。目前,药品经营企业首营资料大都采用纸质件管理方式,成本高,效率低下,也不便于监管。为此,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计划建设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推动药品首营资料电子化管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调研会围绕如何建设功能完备、简单易用、安全可靠的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展开。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介绍了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规划设计、平台开发、安全防护等情况,现场演示了平台功能操作。参会企业、医疗机构代表结合实际工作深入讨论了药品首营资料纸质管理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并就平台功能、数据对接、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此外,与会人员还讨论了医疗器械经营涉及的供货单位、产品合法性资料索取、档案管理等问题。
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调研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研究与会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建设,尽早为药品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资料交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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