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取消合肥晶讯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药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药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取消备案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药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取消备案清单
企业名称 | 备案编号 | 取消原因 |
合肥晶讯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皖)网药平台备字〔2023〕第000004-000号 | 企业主动申请 |
合肥晶讯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皖)网械平台备字〔2022〕第00001号 | 企业主动申请 |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