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编号 :XXXXZB — ZD — 015 — XXXX
1、 职责:
配送中心、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2、 制订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
定 ,特制定本制度。
3、 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药品和购进药品退出 、 退换的质量管理工作 , 保证退
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 统一配送退回药品和购进药品退出、退换。
5、文件内容:
5.1 、 未接到配送中心核准的配送退货凭证,保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配
送退货药品。
5.2 、所有门店配送退回的药品 , 应由保管员凭配送中心核准的配送退
货凭证及与原发货 、 复核记录核对 , 并按 《 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 及 《 药品
收货操作规程 》要求执行, 符合规定要求后收货 , 并将退货药品存放于相应库的退货区、并妥善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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