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一个成品出库及发运管理规程。
2.范围。成品出库及发运。
3.职责:仓管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QA监督本规程正确实施负责。
4.内容
4.1出库复核
4.1.1仓库在确认成品仓库有足够数量已审核放行的合格产品后,应根据生产部负责人
颁发的“产品发货通知单”,和先进先出的原则填写“产品发货单”,并进行备货。
4.1.2“产品发货单”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收货单位和
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运输方式等内容。
4.1.3仓库告知收货单位(或销售商)需托运产品的详细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数
量等等。收货单位(或销售商)根据信息编制提货单(必须加盖红色公章)交于运输公
司,运输公司凭提货单提货。
4.1.4待发的产品应有质量部发放的“成品审核放行单”。
4.1.5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所需品种、数量、规格、在合格品区中找出应发送品种的批次
及货位,不合格品及待验品不得发出。
4.1.6仓库管理员在发货时应逐件复核药品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出。
4.1.7 成品抽检、销售样品领用时,应凭质量部负责人或总经理签字的有效单据方可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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