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仓库状态标示管理规定 SMP 物料管理

仓库状态标示管理规定 SMP 物料管理

文档简介:适用于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仓库状态标示牌或标签的管理与使用。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0-01-18
类别:药品/体系文件/生产
页数:3页
应用岗位:/
应用地区: 全国
温馨提示:本商品提供发票开具服务
¥ 5.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1.目的。此规程描述仓库的状态标示牌及标签的管理,不同状态加挂状态标示牌或标签, 以免混淆而影响产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仓库状态标示牌或标签的管理与使用。 3.职责:仓管员。 4.内容 4.1.状态标示定义。用于指明物料、区域状态的标示。 4.2.状态标示牌的种类:待检、合格、不合格、退货。 4.4.所有物料均应有状态标示牌标明其状态。 4.5.每件物料(除成品)应贴物料标签,格式见《物料标签》物料进厂时,由仓管员贴 上物料标签;物料经检验合格,由QA在“合格”一栏打勾,并签名,如不合格,在“不 合格”一栏打勾,并签名。 4.6.仓库设置独立的不合格品仓,放置所有不合格的原辅料、包材或成品。 4.7.待检、合格或退货的物料标识,如该批物料是待检状态的,则挂“待检品”标识, 以此类推。

展开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