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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文档简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共4页
专家名称: 茯神
更新日期:2017-07-25
类别:药品/政策法规/其他
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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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3 号) 1988 年 12 月 27 日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3 号)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已经 1988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 , 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 李 鹏 1988 年 12 月 27 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用毒性药品 ( 以下简称毒性药品 ),系指毒性剧烈 、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 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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