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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要从国外母公司进口销售IOL(人工晶状体编),该产品的医保编码有27位,其中第17到21位是生产企业码,如果我们委托中国总代申请医保编码,那生产企业码是国外工厂的还是中国总代公司的企业码?如果必须是用中国总代公司的企业码,那我公司在后面的IOL经营中会面临什么风险?有什么办法可以最大程度地规避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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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在线-牛西西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首先确认,这家中国总代公司是否作为医疗器械境内注册代理人,如果是的话可以按境内注册人的生产企业码向国家医保局申请码段,若境内注册人已申请过该生产企业其他编码则可以直接使用该5位码段。      其次,27位编码还需要一物一码,申请过程中会填写相关境外注册人和生产企业相关信息从而绑定。另外其风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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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提问
这家中国总代公司不是作为医疗器械境内注册代理人。主要是我公司还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中),但急着要参加投标,投标的条件之一是已取得经营许可证,故考虑委托一家公司作为总代参与投标。如委托总代的话,生产企业码必须用总代的码吗?这是合规的吗?
CIO在线-牛西西的回答:
如果作为医保采购投标的话,进口产品主体应该是两个,1.境内注册代理人;2.境外注册人。作为投标企业的话,按各地标准要求,换而言之只是个配送商和结算单位,如果中选的话,一般情况再要变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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