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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拟通过全生命周期监管升级与审批制度创新,首次系统性平衡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提速与风险防控的双重需求。
2025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举措(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4年国务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意见后,针对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推出的专项政策。在审批机制上,创新特别审查程序不仅覆盖产品上市阶段,还延伸至变更注册环节,同时建立注册体系核查前置机制,实现审评重心向研发阶段前移。
该文件的出台,源于我国高端医疗器械领域长期存在的关键问题。一方面,尽管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核心技术和生物材料面临“卡脖子”风险;另一方面,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凸显了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的紧迫性。同时,现有监管体系在服务创新需求、衔接国际规则等方面仍需优化。
对产业而言,《举措》释放三重利好:一是通过优化特殊审批程序,国内首创、国际领先产品上市周期将大幅缩短;二是标准化建设提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性能评价、新型生物材料等标准制定将为企业研发提供明确指引;三是国际化支持力度加大,通过参与全球监管协调和国际标准制定,配合医保支付政策倾斜,助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监管层面,《举措》提出更高要求:一是构建“研发-上市-流通-使用”全链条数字化监管,通过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施穿透式监管;二是强化监管科技支撑,加快开发人工智能审评工具和主动监测新方法;三是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对创新产品实施“监管会商”制度,由国家级检查员开展专项质量体系核查。值得注意的是,《举措》明确将定期发布已批准产品清单和产业趋势报告,增强市场透明度。该政策既延续了近年来深化审评审批改革的主线,又在监管科学化和产业协同性上实现突破。
建议企业从三方面把握机遇:首先,加强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布局脑机接口、重组胶原蛋白等政策支持领域;其次,主动对接监管部门,利用审评前置沟通机制提前化解技术合规风险;最后,完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上市后主动监测能力建设。随着4月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日临近,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实施细则,特别是附条件批准、数据保护期等配套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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