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 办理地点:广州市黄花岗街道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受理大厅任一窗口
4. 药监咨询:020-3788601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提出申请: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并取得具对应配制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应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
3、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无对应配制范围的医院可以申请中药制剂注册,在申请配制时同时提出委托配制的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 审查(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 决定(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 制证(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
2.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
3.立题目的以及该品种的市场供应情况;
4.证明性文件;
5.标签及说明书设计样稿;
6.处方组成、来源、理论依据以及使用背景情况;
7.配制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8.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9.制剂的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10.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11.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资料;
12.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3.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4.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6.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7.临床研究方案。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我医疗机构没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能否进行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呢?
答: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9年第19号),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无对应配制范围的医院可以申请中药制剂注册,在申请配制时同时提出委托配制的申请。
问题2:申请医疗机构制剂需要做哪些研究?
答: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应当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包括处方筛选、配制工艺、质量指标、药理、毒理学研究等。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