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窗口
4、药监咨询:0731-8221309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必须持有该品种的药品注册证。
(三)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的规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1、受理: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4)当场不能受理申请材料的,在接收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资料签收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2、资料审查:1个工作日
3、行政审查:55个工作日
4、行政审核:3个工作日
5、审定:2个工作日
6、公告与送达: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药品再注册申请
申请材料
1、境内生产药品注册-(再注册)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材料;
4、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5、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批准证明文件;
6、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材料;
7、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材料;
8、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材料;
9、注射剂类药品应提供处方和工艺核查结论材料;
10、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再注册》批件中涉及的表述事项发生了变更,如何办理申请?
答:在办理药品再注册时,提供相应变更的批准证明文件,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历次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变更的批准证明文件,请办理完相应的审批后再办理药品再注册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