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22号窗
4、咨询电话:0731-822136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 生产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发生变化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并提交与变更有关的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1、受理兼审查: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政务中心对行政许可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请材料不齐全(允许容缺的除外)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兼审定: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按照许可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如不同意,书面说明理由。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服务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变更报告;
4、变更决议;
5、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
6、产权变更的批复;
7、变更人员的资质证明;
8、地名办证明;
9、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10、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盖公章吗?复印件看不清楚怎么办?可以用A3的纸吗?
答:申请材料格式要求:1.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2. 申请材料应附有目录,排列有序,装订整齐,逐页编码,页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页面底部,纸张无破损、规格统一(一般用A4纸,特殊情况可用A3纸);3. 《申请表》应使用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4. 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所有申请材料应加盖公章。5.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需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6. 对于有疑问的复印件,我局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