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报事项正确。 2.申请表填写正确、完整、规范,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3.证明性文件齐全、有效。 4.全部申报资料项目、份数齐全,体例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5.申请人具备相应的申报资质。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发证(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报送资料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如何办理?
答:报送资料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