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相同,核实企业是否有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4.申请人营业执照仅有药品零售经营范围,申请注销全部经营资质的,应当先注销药品许可证,再注销营业执照。
5.申请人不申请注销营业执照,仅申请退出药品零售经营项目的,应当先核减营业执照涉及许可审批的相关经营项目,再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标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接收材料凭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发证(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是否需要现场检查?
答:不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