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核对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是否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2.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核对《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是否已完成变更。
4.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5.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暂停受理其变更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标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接收材料凭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发证(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表;>>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经营方式变更的: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5、(经营范围的变更)增加的经营项目说明材料;
6、(注册地址的变更)企业基本情况;
7、(注册地址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8、(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药品的,还应)北京市药品零售同意筹建通知书;
9、(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药品的,还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0、(仓库地址变更的,需)拟迁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
11、(仓库地址变更的,需)拟迁仓库地址的平面图;
12、(仓库地址变更的,需)拟迁(或增加)仓库地址为自建仓库的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意向文件(即租赁协议);
13、(仓库地址变更的,需)新增或变更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仓库地址的请提供:委托合同(即与被委托方签署的《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物流合作协议》);
14、(仓库地址变更的,需)委托、被委托药品储存、配送业务确认书(或同意与普通药品批发企业共享库房资源的批复);
15、(变更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应)企业基本情况;
16、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声明
17、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需要什么?
答:人员、设施设备、制度。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