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9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应填写《办理《特殊药品(原料药)购用证明》申请表》,并申报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罂粟壳购用证明(首次购买的除外)等8类材料。要求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备法人资格单位。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办理《特殊药品(原料药)购用证明》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确保购用特殊药品用于合法用途的承诺书;
3、加强安全管理的承诺书;
4、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
5、经办人身份证;
6、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罂粟壳购用证明(首次购买的除外;
7、《营业执照》;
8、《药品生产许可证》。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确定购买原料药是否为易制毒化学品?
答:国家药监局定期会更新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请参照目录确定。
问题2:同一企业不同品种,可以互相调剂药用麻黄碱使用吗?
答:不可以。
问题3:购用麻黄碱需要公安机关核查证明文件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