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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证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吉林省 药品-经营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0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填写《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提供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图

吉林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证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4、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5、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6、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7、医疗机构涉及放射性药品使用人员名单;

8、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情况;

9、放射性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1份;

11、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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