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9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企业应提交《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上次购买的使用、销售或出口情况说明》(首次购买的除外)等9类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备法人资格单位。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2、上次购买的使用、销售或出口情况(首次购买的除外);
3、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首次购买的除外);
4、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
5、国内购货合同;
6、加强安全管理的承诺书;
7、企业申报材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核查证明文件;
9、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确保购用特殊药品用于合法用途的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确定购买原料药是否为易制毒化学品?
答:国家药监局定期会更新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请参照目录确定。
问题2:同一企业不同品种,可以互相调剂药用麻黄碱使用吗?
答:不可以。
问题3:购用麻黄碱需要公安机关核查证明文件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