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 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
4、咨询电话:0311-666352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依法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特殊环节(时限:15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申请材料
1、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4、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6、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7、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8、生产设备配置图;
9、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10、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佐证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11、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申请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