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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5月19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序号申请事项品种名称剂型生产企业受理日期1初保杞黄降糖胶囊胶囊剂山东宜岛康制药有限公司2026.5.19

    法规 / 其它 / 药品 全国
  • 福建省关于取消福建善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公告

    因企业主动提出取消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我局已依法办理了福建善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取消备案(备案编号:(闽)网药平台备字〔2024〕第000002-001号)手续,现予以公告。监督电话:0591-86295303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35000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福建省
  • 贵州省关于新增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要求,现将经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实地考察及评估通过,符合纳入医保定点的19家医疗机构和17家零售药店,同步申请开通省本级医保定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真实证据,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真实身份的,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6日)受理部门电话:0851-85977752中心纪检部门电话:0851-85976461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新增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序号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医药机构地址1清镇清泽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机构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云岭西路101号1层1-1号2贵州一品诊所服务有限公司南明一分店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一期第13栋2层25号3南明一品红岩诊所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街道红岩路52号中天世纪新城佳园第2栋1层5号[水口寺办事处]4花溪一品长江一分店诊所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长江路201号榕筑平安小区1层1-2号5贵阳市云岩区市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贵阳市云岩区如意巷22号6云岩黔郡慈艾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文昌阁街道东山路4号栖霞警苑门前附102号1栋2层楼门面7贵州一品诊所服务有限公司息烽一分店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机构息烽县永靖镇花园东路息烽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2层-2-2号8白云弘安堂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贵阳市白云区泉湖街道建设北路2号3栋负1层7号9南明太慈博美口腔诊所医疗机构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青山路中国铁建国际城C组团地下室负一层19号10观山湖健乐康诊所医疗机构观山湖区长岭街道中天会展城第A4-1A4-10栋1层27号11贵阳市云岩区盐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1号宅吉大厦2层12清镇祥瑞诊所医疗机构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东门桥村水岸尚城第3幢1单元(3)1层1号13花溪医心堂中西医诊所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明珠大道与田园中路交汇处万科花溪大都会S14栋商业1层4号14花溪兰草堂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盘江路大坡村德天国际新城4栋1层5号15乌当乐湾国际康养医务室医疗机构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委会东风大道76号16贵阳乌当新光路街道新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乌当区新光路温泉花园一西区东南侧约40米17观山湖玄济堂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诚信路贵阳富力新天地二期17栋9层31号18贵阳市白云区铝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贵阳市白云区刚玉南街4号19观山湖泽润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机构观山湖区长岭街道观山公园东侧,长岭南路西侧远大生态风景A地块商住楼1号楼2单元1层7号20贵阳宜曼药业有限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珠江路美的璟悦风华S18幢1层1号21贵阳一树大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金竹街道办事处贵安大道回迁安置点项目4栋一层5号产业用房1-1、1-2号商铺22贵州长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第八十八分店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谷脚镇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南山五组团A区S2栋1C单元1层12号23贵州长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店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谷脚镇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二组团一标段(一期)2栋负2层4号24贵州黔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多彩贵州城店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乾麟龙多彩壹号21栋1-13号25清镇市一树椿棠府二期大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塘村四季贵州椿棠府二期一组团27栋1层8号26贵州云顶尚品药业有限公司四十八分店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街道林城路与宾阳大道东南角中铁阅山湖E组团(二期)ES-4#商业(ES单元4)1层20号27贵州羚年药业有限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头桥街道头桥路海马冲1幢1层7号28贵州泛德大药房有限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大山洞街道恒大城三期51-52栋商铺1层19号29贵阳乌当众益大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百宜镇百宜村三组8号30贵阳齐康医药有限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平桥街道办事处香江路10号明彩居1号楼1层5号31贵州德泰康药业有限公司花溪一分店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溪南新区主干道北侧榕筑南溪.绿园13座1层1号32贵阳市硒工药店(个人独资)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清水江路28号西工综合楼8号33息烽御品堂中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息烽县深港商贸城5号楼与9号楼天桥下两层34贵州广盛堂药业有限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银都路旁35遵义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岩区万科城分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杨惠街道金西大道延伸段贵阳万科城A区地下室负1层6号36贵州省药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零售药店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威清门街道瑞金北路14号成瑞商场一层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贵州省
  • 内蒙古守护十六运药品安全,我们在行动!

    为有效防范药源性兴奋剂风险,全力守护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期间用药安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赛事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护航赛事顺利开展。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将赛事药品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熟练掌握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要求与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规范提供药事服务。聚焦重点,从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通知》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聚焦含兴奋剂药品全流程监管,落实含兴奋剂药品专柜、专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处方审核、身份查验、信息登记制度,销售时在药品外包装醒目位置标注“运动员慎用”提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审核供货资质与采购票据,确保来源合法、全程可追溯。滚动排查,织密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围绕主赛区、分赛区、运动员接待酒店、赛事场馆周边及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用药良好氛围。《通知》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用药环境。通过张贴反兴奋剂海报、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及时发布兴奋剂安全警示,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法规 / 其它 / 药品 内蒙古自治区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呼吸节律模拟器校准规范》等36项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呼吸节律模拟器校准规范》等36项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发布实施的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15日附件发布实施的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序号编号项目名称实施日期备注1JJF(京)195-2026呼吸节律模拟器校准规范2026-7-12JJF(京)196-2026药品稳定性试验箱校准规范2026-7-13JJF(京)197-2026冰箱温度计校准规范2026-7-14JJF(京)198-2026二氧化碳培养箱校准规范2026-7-15JJF(京)199-2026医用人体秤校准规范2026-7-16JJF(京)200-2026粉尘浓度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2026-7-17JJF(京)201-2026喷雾粒度仪校准规范2026-7-18JJF(京)202-2026气溶胶浓缩采样器测试规范粒径谱仪法2026-7-19JJF(京)203-2026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校准规范2026-7-110JJF(京)204-2026小型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2026-7-111JJF(京)205-2026航空燃料冰点仪校准规范2026-7-112JJF(京)206-2026到期轮换水表计量性能试验技术规范2026-7-113JJF(京)207-2026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操作规范2026-7-114JJF(京)208-2026低压电流互感器运行误差监测装置技术规范2026-7-115JJF(京)209-2026碳计量功能电能表技术规范2026-7-116JJF(京)210-2026滚筒式非接触式测距测速仪校准装置校准规范2026-7-117JJF(京)211-2026LCR数字电桥校准规范2026-7-118JJF(京)212-2026智能场内自动导引车(AGV)导航计量性能校准规范2026-7-119JJF(京)213-2026低空飞行器卫星导航定位授时(PNT)性能校准规范2026-7-120JJF(京)214-2026轨迹跟踪系统校准规范2026-7-121JJF(京)215-2026型式检验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2026-7-122JJF(京)216-2026烟草专用标准棒/块校准规范2026-7-123JJF(京)217-2026圆锥塞尺校准规范2026-7-124JJF(京)218-2026指示表检定仪影像识别系统数字化校准规范2026-7-125JJF(京)219-2026机车车辆制动夹钳单元试验台校准规范2026-7-126JJF(京)220-2026扭矩校准杠杆校准规范2026-7-127JJF(京)221-2026显微红外热像仪校准规范2026-7-128JJF(京)222-2026辐射测温用-50~200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2026-7-129JJF(京)223-2026无线温湿度记录仪校准规范2026-7-130JJF(京)224-2026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校准规范2026-7-131JJF(京)225-2026手套完整性测试仪校准规范2026-7-132JJF(京)226-2026红外吸收法低含量碳硫分析仪校准规范2026-7-133JJF(京)227-2026热导法扩散氢分析仪校准规范2026-7-134JJF(京)228-2026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测硫仪校准规范2026-7-135JJF(京)229-2026大流量气溶胶采样器校准规范2026-7-136JJF(京)43-2026电能质量分析仪校准规范2026-7-1修订

    法规 / 其它 / 医疗器械 北京市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川药监办〔2026〕52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项目名单已经省药监局2026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监管服务,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请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随时向省药监局反映。附件:(附件1).第四批药品重点项目推荐名单      (附件2).第四批医疗器械重点项目推荐名单      (附件3).第四批化妆品重点项目推荐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四川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公告(2026 年第 1 期)

    法规 / 其它 / 药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湖北省关于公开征求《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法治保障,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79 号),我局起草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精准、规范、高效开展清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于2026年5月19日19:00至2026年5月26日17:00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1738700016@qq.com;通讯地址:湖北省医疗保障局923室(武汉市武昌区长江产业大厦);邮编:430071。来函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关于《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15日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省医疗保障局对7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因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出台了新的规范性文件,以下4件宣布废止:1.《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2.《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3.《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医保办〔2023〕42号4.《湖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 鄂医保发〔2024〕7号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一)因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出台了新的规范性文件,以下1件宣布失效:1.《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2〕7号(二)因主要内容试行已超过两年时间,以下2件宣布失效:1.《省医疗保障局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8号2.《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3〕4号三、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8件)因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适应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要求,且仍具有指导意义和现实必要性,以下68件继续有效:1.《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管理暂行办法》鄂医保规〔2021〕2号2.《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鄂医保发〔2021〕36号3.《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1〕56号4.《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鄂医保发〔2021〕62号5.《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鄂医保发〔2021〕67号6.《省医疗保障局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1〕68号7.《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造瘘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6号8.《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2〕25号9.《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有关政策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43号10.《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0号11.《省医疗保障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2〕51号12.《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2号13.《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加强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医保发〔2022〕80号1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81号15.《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3〕5号16.《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控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16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18.《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4号19.《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3号20.《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4号21.《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35号22.《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省本级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7号23.《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3〕38号24.《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0号25.《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5号26.《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3〕52号27.《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3年版)》鄂医保办〔2023〕39号28.《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鄂医保发〔2023〕54号29.《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10号30.《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2024年版)》鄂医保发〔2024〕12号31.《关于做好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13号32.《省本级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服务规程》 鄂医保发〔2024〕20号33.《关于开展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27号34.《关于开展医保“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28号35.《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清算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4〕32号36.《省本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 鄂医保办〔2024〕33号37.《关于做好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35号38.《关于执行多学科协作诊疗(MDT)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37号39.《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管理办法》 鄂医保发〔2024〕39号40.《湖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鄂医保发〔2024〕42号41.《湖北省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 鄂医保发〔2024〕43号42.《湖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 鄂医保发〔2024〕51号43.《湖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 鄂医保发〔2024〕54号44.《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5号45.《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7号46、《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鄂医保发〔2025〕8号47.《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2号48.《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15号49.《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50.《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4号51.《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5号52.《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6号53.《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29号54.《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医保发〔2025〕30号55.《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0号56.《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3号57.《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4号58.《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5号59.《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6号60.《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鄂医保发〔2025〕41号61.《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43号62.《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45号63.《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5号64.《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6〕1号65.《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办〔2026〕1号66.《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6〕2号67.《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的通知》鄂医保发〔2026〕3号68.《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 省卫健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药监局关于印发巩固打击“回流药”成果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医保发〔2026〕4号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质效,为进一步深化医保体制机制改革而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法治保障。

    法规 / 其它 / 药品 河北省
  • 聚力强服务坚决守底线 海南省药监局专题例行调度“1+4+N”与“1号防线”工作

    5月14日,省药监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度“1+4+N”产业支持政策与“1号防线”安全监管要求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冀铁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乘势而上、求真务实,推动服务与监管两套体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为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会议指出,过去一个月,全省药监系统坚持“双轮驱动”,“1+4+N”产业支持政策与“1号防线”安全监管要求两套政策体系落地见效开局良好、亮点纷呈。一是施工图清晰。细化175项落实措施,4月节点任务100%如期交账,实现良好开局;二是突破口精准。支持重点园区差异化发展,深化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推动新原料备案填补空白,实招硬招直击产业痛点;三是安全网严密。批发及连锁总部药品追溯码入驻率、授权率首次实现“双百”,探索智慧监管分类画像,重拳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坚决让“1号防线”带电长牙、生出威慑。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不遮不掩查摆短板弱项:一是落地推进存在“中梗阻”,部分措施落地见效存在“温差”,未能完全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视野格局限于“天花板”,政策的首创性、引领性不足,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跑”杀手锏;三是协同联动缺乏“紧密度”,与海南自贸港“45432”发展架构的深度嵌合、同频共振仍有欠缺。会议强调,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生机勃发,生物医药产业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全省药监系统必须弘扬特区精神,以破局勇气打赢抓落实攻坚战。一要向“新”而行激活动能。主动对接四大主导产业,蓄满创新药械“水池”,打好南药黎药特色牌,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提质升级。二要向“特”而行赋能园区。坚持“一园一策”精准滴灌,擦亮“真研”金字招牌,做实重点园区创新服务,打造产业集聚高地。三要向“安”而行筑牢防线。做强智慧监管,做细分类监管,紧抓追溯体系“牛鼻子”,倒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四要向“优”而行提升效能。持续减环节、降成本,提升药事服务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守时间节点,打破部门壁垒。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构建“监管+服务+发展”大棋局,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药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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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安全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2026年 第5号)(通告 2026年第18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特此通告。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15日附件                  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被检查主体被检查品种中药材品种基地建设单位基地面积(亩)基地地址经纬度坐标本次检查预计产量检查结果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脉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74074)丹参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300亩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沟北村点位 1:35.46877°N,110.79505°E;点位2:35.45685N,110.78711E;点位 3:35.45367°N,110.78879°E;点位 4:35.45346°N,110.80269°E;点位 5:35.46692° N, 110.80085°E.210吨(干货)符合要求黑龙江羽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香丹注射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815)200亩其中100亩地理位置:点位1:35.45728°N,110.78218°E;点位2:35.47259°N, 110.78133°E;点位3:35.47294°N, 110.78819°E;点位4:35.47106°N,110.79549°E。另外100亩地理位置:点位1:35.46957°N,110.79553°E;点位2:35.47471°N,110.79823°E;点位3:35.47443°N,110.80535°E;点位4:35.46737°N,110.80819°E。140吨(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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