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注函〔2024〕52号),现公布我市2026年5月注册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集。
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申报资料编撰要点》,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保障备案工作质量,提升备案工作效率。《编撰要点》将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说明书及标签设计样稿、处方组成来源及理论依据、配制工艺及工艺研究资料、质量研究试验资料、原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等16大项申报资料细化为41小项,逐项明确申报资料编制要求。《编撰要点》一是突出规范性。如统一备案表格填写规则、说明书标签版式及全项资料填报标准,明确制剂名称不得使用“宝、灵、强力、速效”等夸大暗示用词,细化处方溯源、临床佐证材料报送相关规范。二是突出科学性。如限定提取溶剂仅可选用水、植物油、蒸馏酒、规定浓度乙醇,细化工艺小试中试、工艺验证、质量方法学验证要求,相关研究均需留存完整试验数据与对应图谱。三是突出实用性。如结合院内临床实际划分毒理试验豁免条件,明确长期临床使用、古代经典名方等情形可豁免相关试验,含毒性药材、配伍禁忌品种需补充安全性研究,切实降低合规申报成本。
为构建权责清晰、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体系,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规范申报资料编制,医疗机构开展制剂备案应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申报资料编撰要点》要求,形成真实、完整、科学的备案资料。二是开展标准提升行动,医疗机构应对已获批或备案制剂开展标准自查,发现检测项目不全、限度不合理等问题的,应及时修订并申报标准变更。三是规范说明书管理,持续完善中药制剂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安全信息。四是强化制剂变更管理,依规开展处方、工艺等变更研究,确保中药制剂使用安全有效。五是严格调剂使用监管,对近一年抽检不合格、检查存在严重缺陷的品种不予调剂。《通知》明确,省局将进一步凝聚监管工作合力,加强中药制剂备案政策法规宣贯,强化中药制剂研发与备案工作技术指导,为全省中药制剂规范、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2025年第126号公告)相关规定,现将7个工作日内已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出具情况公布,具体信息见附件。
根据《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申报项目评审,评审结果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拟立项资助30个项目,现将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8日—6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联系电话:0991—8565981联 系 人:陈君霞 王稳捷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邮政编码:830001电子邮箱:xjwjwyzc014@xj.gov.cn 附件:2026年度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拟立项名单及资金分配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8日
根据《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临床、药学、药物经济学和医保管理等方面专家,对企业申报的2026年第二批28个药品(企业及药品详见附件)医保参照药进行论证,论证结果于6月7日10时前反馈企业申报邮箱,请相关企业注意查收。附件:2026年第二批参照药预沟通药品及企业信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6年6月6日
根据甘肃永安长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报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暂停药品经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企业名称甘肃永安长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35号(沛丰大厦东区22楼A座) 许可证编 号 甘AA931100032 有效期 2030-01-21 仓库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韩家河209号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YY/T 1449.3—2016《心血管植入物 人工心脏瓣膜 第3部分:经导管植入式人工心脏瓣膜》等10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废止信息表国家药监局2026年6月4日附件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废止信息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替代信息1YY/T 1449.3—2016心血管植入物 人工心脏瓣膜 第3部分:经导管植入式人工心脏瓣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12279.3—20252YY/T 1468—2016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44059.1—20243YY/T 0755—2009麻醉蒸发器 麻醉剂专用灌充装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45811—20254YY/T 0975—2016麻醉和呼吸设备 麻醉期间用于贴示在含药物注射器上的标签 颜色、图案和特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45663—20255YY/T 1040.1—2015麻醉和呼吸设备 圆锥接头 第1部分:锥头与锥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45665.1—20256YY/T 1040.2—2008麻醉和呼吸设备 圆锥接头 第2部分:螺纹承重接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GB/T 45665.2—20257YY/T 0882—2013麻醉和呼吸设备 与氧气的兼容性2026年7月1日废止GB/T 45899—20258YY/T 0799—2010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2026年8月1日废止GB/T 46042—20259YY/T 0801.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2026年8月1日废止GB/T 45898.1—202510YY/T 1439.2—2016医用气体压力调节器 第2部分:汇流排压力调节器和管道压力调节器2026年8月1日废止GB/T 45897.2—2025
贵阳市林业局立足森林资源优势,以“强龙头、补链条、兴产业”为着力点,进一步扩大利用面积、提升产值效益,推动林下经济从“点上开花”向“面上成势”转变,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绿色动能。一是外引内扶“强龙头”,锻造产业发展“主心骨”。坚持“外引强企、内培本土”双向发力,破解经营主体“小散弱”难题。成功引进遂宁市天岁稔保、贵州华宇天晨农业等优强企业;支持国药集团、贵州双壶堂、贵州汉方药业等本土优强企业发展。创新“龙头企业+村集体+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基地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多渠道增收。目前全市已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0家、各类经营主体150余家,累计带动周边30万余人次就业。二是扩面延链“补链条”,打通产业增值“全经脉”。聚焦“补前端、强中端、延后端”,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在种源保障上,建成赤松茸、黄精、黄连、天麻等种苗繁育基地6个,面积达千余亩,解决了种源“卡脖子”问题。在种植规模上,以黄柏、黄精、天麻、赤松茸、茯苓等为重点,推动林下种植总面积达16.34万亩,形成了道地中药材为主导、食用菌为补充的产业格局。在加工转化上,推动开阳县建成黄柏加工生产线2条,开发产品150余种,产值达8000万元,产品远销粤闽琼;修文县、花溪区等地配套建设初加工设施,推动“原字号”产品向深加工方向转变。同时,探索“林下种植+”模式,打造林菌种植+自然教育+采摘体验基地6个,年吸引游客4.5万人次,带动休闲旅游消费。三是示范引领“兴产业”,激活产业增效“新引擎”。坚持项目化、基地化、标准化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以示范引领产业提质增效。高标准打造200亩以上林下种植示范基地31个,其中千亩基地6个、万亩基地1个,形成了“以点带面、串珠成链”的辐射效应。强化政策资金撬动,积极争取各类产业补助资金,鼓励企业申请“贵林贷”等政策性信用贷款,累计发放贷款800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专家工作站,开展林下种植、精深加工等难点技术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确保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青海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指导原则》及《青海省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旨在规范全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行为,保障中药质量安全,推动中藏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该指导原则明确了产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强调中药生产企业对鲜切药材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并要求建立覆盖种植、采收、加工、检验、储运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同时,鼓励企业自建或共建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推动产业集约化、标准化发展。首批公布的趁鲜切制品种包括黄芪、党参、当归、大黄、秦艽、羌活等6种道地中藏药材。青海省药监局将对品种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对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此举将有力促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我省的落地实施,强化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提升“青药”品牌影响力,助力我省中藏药产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