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至
CIO在线为您找到 18675 条相关结果
  • 国家医保局 让价值被“精准计量”——3.0助力医药产业发展

    在医药产业界,按病种打包付费,长期被理解成一个词“控费”。但在近期发布的按病种付费DRG/DIP3.0分组方案里,我看到了支付方式改革对医药产业的“赋能”和“助力”。这份“助力”,首先落在机器人手术上手术机器人,是高端医疗器械“国产替代”跑得最快的赛道之一,国产腔镜机器人已经拿下国内近半的新装机份额。3.0版分组第一次为它单独设组。DRG新增9个“伴机器人辅助手术组”,分布在骨科、泌尿外科、妇科、胸外科等机器人使用较普遍的学科;DIP在膝关节、腰椎骨盆骨折、股骨颈骨折等病种范畴同步设置对应组别。单独分组标志着机器人辅助手术的高成本将获得与之匹配的支付标准。不只是机器人。年龄分组、单双侧手术、多部位手术、联合手术,这些临床应用已经比较广泛的技术,都进了分组规则的考量。分组越科学,越贴近临床实际,一个新术式、一种新药耗,越容易被看见和识别,而不是被塞进一个笼统的组里,被平均掉。另一项调整,针对的是合并症并发症过去,某些比较轻、资源消耗较少的诊断也被列入MCC、CC,病例就可能套到更高的权重。3.0版分组大幅削减了这份目录,挤掉不必要的“水分”。挤水分,是为了更好地腾出空间,让医保的钱,花在更有临床价值的地方。这正是医保一直强调的“战略性购买”,不是简单地压缩,而是把每一分钱,买到患者治疗的真正价值上。还有一类安排,最见心思。罕见病,病例少、药物研发贵,一个创新药要覆盖研发成本,价格必然不菲;如果按病组打包,医院用一例,就超一例。这次3.0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可按项目付费,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3.0对器官移植、新生儿重症、多发创伤这些“高创新、高消耗”的病例,要么先期单独分组,要么可以走特例单议的通道。医院用了不亏,创新药才有了真正落地的空间,企业也才有了继续研发创新的动力和预期。再加上按病种付费“两年一调整”的机制,可以及时吸纳临床技术的进步,新技术不必再等一个漫长的版本周期。把这些动作串起来看,其实是一件事:3.0正在支付端给医药产业创新“赋能”。它没有给产业发一分钱,却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让“一个产品到底有没有价值”,变得可以衡量、可以被看见。对医药产业的从业者来说,这是个值得记住的转折。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北京市
  • 天津津药监(一办)罚〔2026〕1号

    当事人:天津乾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2684728341M住所(住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会议楼C32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石磊身份证件号码: ********2025年11月24日,我局接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津市监滨经开系案移〔2025〕00109号),反映天津乾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代为采购参比制剂,其行为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2025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研发企业、药品检验机构销售药品,其行为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2026年1月5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本案调查过程中,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2022年11月9日到2025年9月9日期间,当事人根据下游企业订单向上游企业开展按需采购,从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店、北京****有限公司、广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9家药品经营企业购入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希舒美)、过氧苯甲酰凝胶(班赛)、替戈拉生片(泰欣赞)、钆特酸葡胺注射液(多它灵)、依巴斯汀片(开思亭)等76种药品共计28838盒,总金额为 500780.58 元,未发现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当事人将上述全部药品分别销售至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制药有限公司等21家药品生产、研发企业及药品检验机构,销售金额为659790.7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药品库存,截至2025年11月当事人已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计算货值金额659790.75元,违法所得659790.75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1份、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津市监滨经开系案移【2025】00109号)、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有关参比制剂差异部分的情况说明》,涉案药品购进合同105份、购进发票83份,销售合同92份、销售发票97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事实。3.协助调查函回函27份,证明当事人购进的药品渠道,且销售的药品均用于科学研究和检验检测。4.《减免行政处罚申请书》,证明案件的货值金额和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2026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药监(一办)罚告〔2026〕1号)。当事人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的规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业务模式为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代理采购服务,主要采用订单定向采购模式,按需采购、零库存运营,所购进的药品均来源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且销售的药品均用于科学研究和检验检测,未发现向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或个人销售药品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金额为659790.75元,购进药品金额为 500780.58 元,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8293.23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计算违法所得为140717.14元。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药品经营行为,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0717.14元。当事人应于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详见《天津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 年8月27日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天津市
  • 安徽关于注销安徽叮当极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八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叮当极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序号注销企业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备注1安徽叮当极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皖BA551000886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荷塘路与金池路交口庐阳工业园2号仓库三层303室企业申请注销2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皖BA556009014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宿松路229号二三四楼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安徽省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分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6年8月)

    附件: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分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6年8月).xls

    监管 / 飞行检查 / 药品 安徽省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江西悦斯颜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臻享化妆品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许可范围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至注销原因江西悦斯颜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开发区建投控股科技园五区B7栋第一至第二层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开发区建投控股科技园五区B7栋第一至第二层一般液态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赣妆202400052029年03月18日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江西臻享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内(C-6-3地块)研发楼第六层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内(C-6-3地块)研发楼第六层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赣妆202200032027年02月06日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特此公告。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江西省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重庆融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经监督检查,重庆融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停业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1重庆融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渝AA023000308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米兰路15号(负1层编为米兰路15号附6至附8号)(自编号:1号楼301)委托康哲医药有限公司储存中药饮片、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防控措施。特此通告。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重庆市
  • 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对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主动召回

    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243060903,生产批号:见附件),因在上市后产品质量监测过程中,发现有3台 ARTIS pheno Master 产品的软件配置与当前在中国市场适用的软件配置存在不一致,为确保产品配置的一致性,现实施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2026年9月3日

    监管 / 主动召回 / 医疗器械 广东省
  • 青海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附件: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表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9月3日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青海省
  • 河南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 号)规定以及相关判决文书,部分企业(详见附件)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就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领取预评级告知书请相关企业(详见附件)于2026年9月10日前持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现场领取预评级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 日即视为已送达。二、提交申辩材料如对预评级结果有异议,请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正式书面申辩函,详细说明申辩理由并附相关印证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辩函的视为无异议,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三、提交修复材料相关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对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中的纠正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要求,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正式书面修复函,详细说明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提供印证材料。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1-65915577领取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12号咨询服务大厅邮箱:yycgchn@163.com附件:企业名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9月3日附件:企业名单1河南银河科技有限公司2河南乐友康商贸有限公司3河南诺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焦作易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驻马店市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河南金泰药业有限公司7上海慷润贸易有限公司8上海腾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郑州中裕科技有限公司10河南福乐迪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 / 其它 / 药品 河南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附件: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2日附件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  序号委托疫苗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所在省份被委托配送企业被委托企业所在省份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委托品种委托情况委托期限至1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仓储中心三楼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规格: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国药准字S20237013。储存配送2026年12月31日2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顺丰医药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物流园六街10号1幢2层209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物流园六街10号1幢2层209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规格: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国药准字S20237013。干线运输2026年12月31日3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北京零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顺义区机场北街10号院6幢1层B1办公楼-2室北京市顺义区机场北街10号院6幢1层B1办公楼-2室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规格: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国药准字S20237013。干线运输2026年12月31日4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仓储中心三楼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仓储中心三楼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包装规格:1瓶/盒;4瓶/盒;5瓶/盒)国药准字S20210026。储存配送2028年12月31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