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申诉处理等环节,现将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结果(2026年第五批)(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于2026年7月2日零时起执行。相关议价流程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按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系统操作手册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交易”(https://ggzy.ln.gov.cn/yphc/ycxzzx/202406/t20240622_5164920.html)。附件: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结果(2026年第五批)(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TcmfInfoSecPubonln?btchNo=h58l78IP1y6MO7mXVJq83w%3D%3D)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1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在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如下: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别失信等级评定结果失信行为失信行为的时效处置措施1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91210106715794238D药品生产企业特别严重失信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抵进项、虚增经营成本费用的行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取消该企业全部药品挂网、投标资格,同时限制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重庆牵头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获批产品、中选产品信息变更产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1日-7月3日。各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向重庆药品交易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投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上传至邮箱qixie@yjsds.com,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2号键转器械业务咨询。附件:1.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获批产品报价公示表 2.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1日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6年第一、二、三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整改情况的通知》(川药招〔2026〕135号)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相关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予以公布挂网(详见附件),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结果。相关产品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请相关申报企业以市(州)为单位对挂网产品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全部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列表 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RNXOGG08md8= 2.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RNXOGG08md8=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药械集中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切实满足平台用户主体多元化选择空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质数字证书(CA)机构厂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凡能够为我省药械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数字证书(CA)签发、电子签章、身份认证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CA 机构、RA 机构或专业技术服务商(含合法授权代理商),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现、系统对接、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均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二、征集要求(一)资格要求应征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数字证书(CA)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相关资质资格因国家政策调整暂未办理延续手续的,在主管部门未公告失效前,视为有效。授权代理商参与应征的,还须提供与数字证书(CA)机构签订的有效授权文件,并同时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第1至3项要求。3.应当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应用实施案例且实现全省CA互认工作。4.应征机构应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及履约保障能力,配备满足市场化服务需求的设备、人员及资金。为保障服务及时响应,应征机构须在我省具备稳定的服务支撑能力,满足药械招采工作应急处置服务。(二)技术要求符合四川省药械招采子系统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能够实现与系统无缝对接。(应征机构可到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进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具体咨询)(三)服务要求1.应征机构须提供数字证书受理、管理、应用、售后服务,保护数字证书用户隐私,设立办证服务点或窗口,为参与药械招标采购的各方用户主体办理CA认证、电子签章及相关义务提供服务,且办理首年免服务费。2.应征机构须免费为征集方提供相关设备维护及使用的技术及人员支持服务。同时应征机构的数字证书(CA)相关服务费用为该机构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且不得高于我省药械招采子系统现有数字证书(CA)服务商收取的服务费用(200元/年)。若违反上述两条要求者,取消服务资格。三、办理流程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的机构,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提供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须提交申请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U盘形式存储。所有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至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信息部(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 德盛大厦二楼)申请文件所涉及应用的印章须为应征机构全称法定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其他印章替代。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对外公布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名单及服务价格,开展相关技术对接。四、其他事项1.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机构参与征集过程中及对接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技术开发、接口对接、后期系统日常维护由应征机构自行承担。2.应征机构应当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应征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3.最终入围机构须严格服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按照相关规定及征集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定期接受服务质量评价与考核。联系人:张老师 028-85155302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3街88号(德盛大厦)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各相关企业:依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的规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内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按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第二季度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请各相关企业周知。附件:黑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定结果(2026年第二季度)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6月30日序号失信主体名称涉及品种名称涉及品种编号失信等级评定结果生效时间有效期1黑龙江省德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2黑龙江省正贤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3哈尔滨步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耗材采购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4黑龙江省汉唐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销售药品特别严重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5哈尔滨德森茂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真菌荧光染色液在医院临时供货及获得正式供货资格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6新乡市惠之鑫商贸有限公司透析耗材采购严重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7绥化市医药有限公司使其代理的药品顺利销售严重失信2026年7月1日3年注:以上企业请领取相应《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一)领取方式:相关企业的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领取。(二)领取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注:未在此期间领取《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的视为已送达。)(三)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四)联系电话:0451-85975688。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8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30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8日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6月29日
按照《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案”)规定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2026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6年第3季度)项目要求,现就2026年第3季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湖北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采购组织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采购经办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项目名称:2021-2026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6年第3季度)项目 (五)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2021-2026年度采购周期内符合《疫苗管理法》要求的新上市各类疫苗。 (六)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下一次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持有人;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申报单位具备《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五)申报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市场上有供应(季节性疫苗或紧急挂网采购疫苗若无批签发证明,可提供国家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检验回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 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时。申报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项目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文件领取地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携带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湖北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结算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生产企业(疫苗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 四、企业申报文件递交 (一)电子材料上传。2026年7月13日12时前(北京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湖北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cn/tspbidder)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 (二)纸质材料递交。2026年7月13日12时前(北京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快递至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五、资质审核时间 2026年7月14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 六、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7-87646116 七、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27-86620881 八、信息发布媒体 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byxjzcg.cn/)发布。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6月30日
见附件。
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我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政策,根据企业申请,现对新增挂网的21家配送企业、801个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460个产品(组件)和信息变更的10家配送企业、299个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54个产品(组件)(见附件)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7月2日。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hczb@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公示期无异议的自2026年7月3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3、2909385监督电话:0931-8127072(省医疗保障局)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表.xlsx2.申报产品信息表.xlsx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