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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关于公布第四十一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经企业申投诉及审核,现将第四十一批医用耗材产品和部分申投诉产品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果查询(一)申报企业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选择“耗材挂网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点击“挂网结果查询-挂网公示管理”查看挂网状态。(二)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交易结算”,通过“目录管理”进入“挂网目录查询”查看和采购挂网产品。二、申投诉企业可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公告通知”查看“第四十一批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表(6.26)”。(一)申请降价。明确降价价格并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按降价后价格挂网;未明确价格或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请申诉并明确价格。(二)超同组平均价1.8倍。降价后符合1.8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降价后仍高于平均价1.8倍的产品暂不挂网。三、有关事项(一)挂网产品在外省(市)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日内申请下调产品价格。(二)无法保障供应的产品,企业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暂停挂网。(三)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311-66906539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第六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118号

    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81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六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耗材招采子系统查询,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于2026年6月30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内蒙古自治区
  • 关于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结果公示

    各相关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报的核验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一、公示期: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日13:30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二、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451-85975688技术电话:0451-85975635 85975682 三、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附件: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结果公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黑龙江省
  • 辽宁省关于执行部分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 (2026年第五批)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依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部分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核准、确认的通知(2026年第五批)》,中心组织开展了本省部分挂网产品价格比对工作。经价格比对,拟调整价格公示,价格确认,申诉问题处理等环节,现将本次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予以公布,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申诉问题处理对于申诉问题已作出处理决定,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进行查看。二、价格问题处理1.对于确认价格的产品对于确认拟调整价格的产品,将按确认价格降价。请相关企业、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价格变动衔接工作。如现行挂网价低于拟调整价格,就低原则执行。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7月1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2、对于到期未确认、未进行操作、拒绝的产品对于到期未确认拟调整价格、未操作、拒绝未申诉的产品,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短缺药品除外)。3、对于进行价格申诉的产品对于价格申诉有效的产品,将按原挂网价格或者企业在申诉中明确提出降价的价格继续挂网。对于价格申诉无效的产品,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要求,在外省产生新低价格后及时主动申请降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录页面“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同时欢迎企业间互相监督,共同构建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体系。附件:确认调整价格的产品表.xlsx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辽宁省
  • 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7月开展药品挂网集中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8号)和《重庆市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渝医保发〔2025〕40号),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企业申报挂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或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药品新增挂网申请的,且产品资质符合受理条件的新增挂网药品。二、时间安排7月1~7日,药交所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及相关信息,核验过程中如需企业补充澄清材料的,企业须在7月7日前通过系统提交。7月8~9日,药交所对挂网申请初验通过的产品核验其报价是否符合相关挂网条件。7月10~13日,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查看【挂网申请管理-按产品报价】中报价药品(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除外)“是否需确认价格”,若显示为“是”则须在【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中对“待确认”产品的核验价格进行确认;若对核验价格存疑,须通过系统进行申诉。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均须进行价格确认。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价格存疑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7月14日,药交所开放药品挂网工作企业接待日,现场集中为企业提供咨询解答。7月14~20日,挂网申请核验通过且确认价格的药品通过系统公示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7月21日,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三、注意事项1. 企业请主动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提交调价申请,规范相关产品在我市的挂网价格。已挂网药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挂网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平台上提交挂网价调整申请;对未及时申请、申请内容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作暂停挂网等处理。2. 企业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验意见,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澄清的,挂网申请将核验不通过。3. 挂网申请核验不通过或未确认核验价格的产品将不予挂网。4.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1号键转药品业务咨询。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重庆市
  • 广西关于“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集采项目部分中选产品价格调整结果的公告

    根据陕西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牵头双氯芬酸等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金莲花胶囊集中带量采购等部分中选品种信息更新相关内容,现将53家企业184个中选产品(详见附件)的挂网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知悉。 附件:“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集采项目部分中选产品价格调整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关于调整部分集采中选产品挂网状态和挂网价格的公告(2026年第七批)

    根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更新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60610版)的通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函(20260616)》,调整部分集采中选产品挂网状态和挂网价格(具体品种及执行日期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调整部分集采中选产品挂网状态和挂网价格情况表(2026年第七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20260618批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进行数据同步,方便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618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已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东省)新增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建立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三、反馈路径及方式(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20-87150111咨询。(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特此通知。附件: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618批次).xls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河北省关于公布部分生物制剂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申报增补挂网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符合挂网条件公布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河北省关于公示独家生物制剂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挂网规定,现将部分独家生物制剂申投诉结果公示,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无异议后挂网。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生物制剂--2026年5月申投诉处理公示】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0311-66906539附表:符合挂网条件独家生物制剂公示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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