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经企业申投诉并经审核,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化学药品进行公布。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符合挂网条件化学药品公布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8月11日附表:符合挂网条件化学药品公布表药品统一编码产品名称剂型包装生产企业投标企业挂网价(元)XN02AJA146A001020207606氨酚双氢可待因片片剂对乙酰氨基酚500mg与酒石酸双氢可待因10mg×40片/盒福建聚绅药业有限公司福建聚绅药业有限公司62.7XN02AJA146A001030279136氨酚双氢可待因片片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与酒石酸双氢可待因10mg×40片/盒澳美制药厂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45.63XA08ABA209E001020909756奥利司他胶囊胶囊剂0.12g×20粒/盒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139.8XD07AAQ060F002020200774醋酸氢化可的松乳膏乳膏剂1%(20g/支)×2支/盒上海正大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正大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7.2XD07XBQ084F002010103225醋酸曲安奈德尿素乳膏乳膏剂10g/支(含醋酸曲安奈德10毫克,尿素1克)×1支/支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2.95XN07XXD022B002030104021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注射剂5ml:100mg×1支/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154.28XC01AAD072A001010403002地高辛片片剂0.25mg×30片/盒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23.37XA02AXJ106E001010205199胶体果胶铋胶囊胶囊剂100mg(以铋计算)×24粒/盒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5.75XN03AEL250A001010204917氯硝西泮片片剂2mg×24片/盒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59XN02BBQ128A001020103864去痛片片剂氨基比林0.15g,非那西丁0.15g×400片/盒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60.84XA07FAR055A025040103775乳酸菌素片素片0.4g(按乳酸菌素计)×50片/袋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19.95XB01ACS124A001010203002双嘧达莫片糖衣片25mg×100片/瓶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9XB02BAW055A001010201708维生素K1片片剂10mg×6片/盒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6.43XD01AET021F002010201808盐酸特比萘芬乳膏乳膏剂15g:0.15g×2支/盒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
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为满足巴彦淖尔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选择需求,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及时供应,并做好配送企业管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要求,将开展巴彦淖尔市2025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配送方式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配送。二、报名范围(一)新增企业。拟在我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挂网产品配送(含生产企业直配),且在巴彦淖尔市无配送资格的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二)在库企业。已取得自治区其他盟市医药采购平台账号(包含县级以下)的生产配送企业,如需开通巴彦淖尔市配送,随时递交申报资料,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开通配送区域。三、报名条件(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增补报名前两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和不良记录。(三)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配送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企业,需具备乡村一体化配送能力,并承诺配送区域包括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四)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集中采购配送政策,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接受考核管理。四、报名材料要求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一)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二)报名材料应清晰完整,材料不清晰和错误、不完整造成无法核验,不再接受企业提供补证材料,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内容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四)报名材料必须按照要求编制页码,材料不符合装订要求的将不予接收,本次报名材料按顺序装成册后不再接收资料补充。(五)报名材料均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一律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六)报名材料当面递交或邮寄形式递交,现场递交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企业相关信息;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相关材料将视为放弃报名。五、增补程序(一)审核、公示和备案1.审核。市医疗保障局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其理由。2.公示。市医疗保障局对材料审核合格企业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3.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医疗保障局将中选企业名单报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备案并申请配置相应采购系统用户名。(二)资质维护网上发布公告后,通过的企业被授权人需及时维护网上企业资质信息,提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核验。(三)配送区域开通网上企业资质信息核验通过后,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开通相应配送区域。所有拟增补我市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的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见附件)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装订和报送资质材料。六、报名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地 点: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4006室联 系 人:张立青 联系电话:0478-8929522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4006(室)七、注意事项报名的配送企业,在报名材料封面上勾选拟配送的药品或医用耗材时,只可单选,并不得涂改,否则本次报名材料作废,企业自行承担责任。附件:巴彦淖尔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按照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采办通知,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更新力量产品清单(见附件1),采购周期内,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纳通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美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立远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补产品(见附件2)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类别中选价挂网。上述企业申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视为中选产品。请相关企业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完成企业注册、产品配送签约等操作。附件:1.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20250730版)2.增补产品清单3.关于更新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11日
各公立医疗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6月份申报的检验试剂及耗材产品挂网结果(第二十七批批次2)进行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布结果(一)审核通过纳入阳光挂网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二、确定配送关系(一)选配送要求1.挂网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2.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各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3.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4.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5.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二)选配送方法各公立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确定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手册请在服务大厅(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fwdt/xzzx/xzzx_ypyxcg/)下载。三、议价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可将需要的挂网产品添加至院内目录后发起议价,具体操作手册请在服务大厅(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fwdt/xzzx/xzzx_ypyxcg/)下载。四、注意事项(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招采子系统采购已挂网产品,不得线下采购未挂网产品(含必须和仪器配套使用的专机专用产品)。未挂网的产品请企业尽快按有关规定申报挂网。(二)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公布挂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三)国家医保局不予赋码的产品挂网采购工作请等待下一步通知。(四)招采子系统数据如有更新以最新数据为准。业务咨询电话:0771-8600407,QQ群:1067251704、869090283(2选1,请勿重复加群。) 附件:医用耗材审核通过产品表(2025年7月批次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8月11日序号耗材统一编码产品名称包装规格产品型号注册备案人申报企业包装单位报价(元)最低五省价省份及价格1C14090118800000244960000013医用外固定带7.5cm*250cmWB-1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袋168湖南省:1682C14090118800000244960000011医用外固定带7.5cm*360cmWB-1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袋190湖南省:1903C14090118800000244960000010医用外固定带7.5cm*450cmWB-1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洁匠师科技有限公司袋278湖南省:278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11日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 187号有关药品企业: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42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8月4日-8月10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12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5年8月4日-8月10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2025年8月11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49号)、《关于做好干扰素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5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安排,拟开展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Y-YD2024-1)、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编号:JK-YP2023-1)协议到期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采购主体及周期(一)采购主体参加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集中采购、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我市公立医药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二)采购周期2025年8月23日—2026年8月22日。二、操作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操作方式医药机构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www.tjmpc.cn/),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选择“集采填报(胰岛素接续续签)—填报需求量、集采填报(干扰素续签)—填报需求量”页面确认需求量,胰岛素接续续签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相同采购组相同企业上一年协议采购量。干扰素续签原则上不少于相同中选药品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需求量增加超出上一年协议采购量20%的,或需求量减少的,均须填写理由。区医保部门对采购需求量审核通过后,医药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选择“集采填报(胰岛素接续续签)、集采填报(干扰素续签)”栏目,在“合同签约”页面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二)时间安排医药机构确认需求量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1日。区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2日。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2日。三、工作要求(一)医药机构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约定采购量的执行,未完成的上一采购周期内约定采购量不累计到下一采购周期。(胰岛素接续集采约定采购量不合并考核)(二)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配合医药机构及时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并积极储备中选药品,确保足量稳定供应。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联系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8月8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5〕161号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重庆市联采办《关于开展输尿管支架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输尿管支架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为C010301开头的输尿管支架产品。二、填报主体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三、填报内容(一)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输尿管支架的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各产品采购总量、实际采购单价等数据,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的应填写最低价。(二)医疗机构填报系统缺失产品增补数据医疗机构在填报历史采购数据过程中,如发现填报范围内的输尿管支架产品在系统内存在缺失,请按要求填报《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ngzjdl@cqyjs.com(邮件标题标注“缺失产品增补”字样),由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增补。四、填报方式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过“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开展(网址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由自治区统一发放,新增医疗机构由各盟市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保部门负责。五、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2025年8月18日17时。六、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自治区医保部门,并经自治区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输尿管支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三)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按要求填报历史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71-4907213附件: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8月8日
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为推动我市构建更加高效规范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系统,进一步提升配送企业服务质量。2025年7月,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以及《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一、公示名单根据考核结果,拟取消赤峰地区配送资格的企业为考核年度内无采购订单及综合评分低于70分的11家药品配送企业和95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2日。三、申诉方式上述名单中的配送企业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公示单位赤峰市医疗保障局申诉,申诉材料要真实有效、佐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姜雨彤联系电话:0476-8781093邮箱:cfsyczx@163.com收件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党政综合楼D座627室(赤峰市医药采购中心)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拟取消名单2.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拟取消名单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8月8日药品配送企业拟取消名单序号配送企业配送率(30分)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5分)订单完成率(20分)响应率(15分)配送及时率(10分)日常供应情况(5分)日常到位情况(5分)服务评价(10分)综合得分考核结果1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22.890.6011.2111.921.315.005.0010.0067.93取消配送权限2济川药业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20.490.009.417.064.715.005.0010.0061.67取消配送权限3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呼和浩特市天勤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10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1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拟取消名单序号配送企业配送率(30分)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5分)订单完成率(20分)响应率(15分)配送及时率(10分)日常供应情况(5分)日常到位情况(5分)服务评价(10分)综合得分考核意见1北京吉纳领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00.0010.007.505.005.004.0010.0061.50取消配送权限2江苏省华星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13.630.0011.308.485.655.005.0010.0059.06取消配送权限3上海达盛美康利生物科技中心15.000.0010.007.505.005.005.0010.0057.50取消配送权限4呼和浩特市瑞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5.000.0010.007.505.005.005.0010.0057.50取消配送权限5湖北珂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60.0013.3310.006.675.005.0010.0055.56取消配送权限6山东美医林电子仪器有限公司3.070.0013.3311.674.445.005.0010.0052.51取消配送权限7赤峰昇达商贸有限公司2.750.4610.007.500.005.005.0010.0040.71取消配送权限8河南省奥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330.005.003.752.505.005.0010.0039.58取消配送权限9赤峰市隆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830.004.003.002.005.005.0010.0031.83取消配送权限10内蒙古卓泰恒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730.002.501.881.255.005.0010.0030.35取消配送权限11北京科苑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2内蒙古跃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3长春市佳策医疗器械经销处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4衡水诚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5江苏宇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6杭州顺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5.0010.0020.00取消配送权限17江西苏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4.0010.0019.00取消配送权限18四川宏山江科技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5.004.0010.0019.00取消配送权限19兴安盟蒙耀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0秦皇岛泰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1内蒙古远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2哈尔滨同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3辽宁全优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4河北圣斯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5吉安诗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6锦州科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7河南美韵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8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29吉林芬瑞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0内蒙古熙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1亿锦联(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2天津康顺尔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3亚都医疗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4赤峰九州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5江苏诚鸿兴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6内蒙古文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7河南山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8上海溢得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39通辽市康誉医药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0唐山市慧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1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2内蒙古灵祺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3北京腾远同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4河南麦德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5江西谐乐贸易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6辽宁明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7兴安盟卓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8内蒙古华越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49河南晟桓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0内蒙古仁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1赤峰曼熙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2深圳安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3江苏盈智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4江苏福兴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5广州华亘朗博药业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6沈阳泽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7河南省景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8南宫市立新胶片供应处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59内蒙古医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0内蒙古完美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1内蒙古鑫泓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2内蒙古领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3北京英硕力新柏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4内蒙古悦泽圆心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5内蒙古鑫木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6赤峰美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7内蒙古众诚汇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8赤峰市昂博康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69内蒙古恩世瑞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0大庆市鸿林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1内蒙古阿拉德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2河南省仁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3北京博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4北京世恒尔力科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5江西恩鼎贸易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6北京柏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7内蒙古呼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8赤峰健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79河南千安贝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0通辽市医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1北京华光普泰科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2北京耀权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3易畅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4内蒙古臻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5赤峰市正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6江西赣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7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8辽宁达辉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89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0江西云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1河南省华西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2内蒙古沃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3赤峰辰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4上海彧顺贸易商行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95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年度内连续一年无采购订单取消配送权限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吉林省七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予以公布。 一、公布内容 2025年度吉林省七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 二、执行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为确保企业申报“全国联审通办”药品省级最低价格的准确性、真实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采集价格。企业申报药品“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未满足三省限价挂网的,将不再受理企业提供的截图,不再受理申报药品挂网。 (二)为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申报企业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领取账号并维护企业信息。如未在公示期内及时注册的,药品挂网结果公布后将不予执行,已领取账号并维护信息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三)对于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三同药品问题线索》,中心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厂牌药品异常价格采取价格风险提示处置措施,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1.8倍的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数3倍的进行红标价格管理。 四、执行要求 (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单独组织挂网药品数据标化工作,在中心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和招采子系统内全面应用药品医保编码信息后 ,因医保编码问题导致挂网药品信息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 (三)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 (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向社会公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审计、纪检监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 (五)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六)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吉林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程》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中标药品时应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 (七)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8日2025年度吉林省七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