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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关于部分集采药品新采购年度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为做好部分国家和联盟集采药品新的采购年度药品执行工作,现就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签订事宜通知如下:一、药品范围国采第六批胰岛素14种;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17个采购组;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19个采购组;江西干扰素集采11种。二、采购周期采购周期自2026年7月1日零时到2027年7月1日零时止。三、签订路径及时间新目录已挂网,中选企业原配送关系已同步迁移至新目录,6月29日开始协议签订,协议未生成前企业可调整配送关系。医疗机构可登录平台【药品交易结算-协议管理-三方协议管理】选择【国采第六批胰岛素--第三年度】、【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第二年度】、【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第二年度】、【江西干扰素--第三年度】目录,选择配送企业并签订三方协议。附件:1.国采第六批胰岛素品种表2.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品种表3.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品种表4.江西干扰素集采品种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关于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示

    按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共收到企业申报资料818份,涉及674个药品通用名,经审核,申请基本目录外375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334个;目录内229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223个。申请商保创新药目录外57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53个;目录内1个通用名,通过初审1个。另外还有49个通用名(含2个同时申报新增适应症)预申报基本目录外,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现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以及预申报的品种予以公示。对于预申报的药品,我们已同步协请有关部门核实完成技术审评时间,并在申报企业补充材料后一并公布形式审查结果。初步形式审查结果的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7月5日(7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2026年目录形式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保局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附件:1.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情况表2.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3.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信息(https://www.nhsa.gov.cn/art/2026/6/29/art_152_21132.html)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29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全国
  • 甘肃省关于公布2026年第四批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增补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核和申诉质疑处理,现将2026年第四批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增补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符合国家或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且完成生产和异地销售备案,拟增补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产品共522个(见附件1);中药饮片集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共41个(见附件2)。公布结果自2026年6月25日起执行。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1政策咨询电话:0931-8127072(省医保局)附件:1.2026年第四批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公布表.xlsx2.2026年第四批中药饮片集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结果公布表.xlsx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5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甘肃省
  • 关于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结果的公示(第五十三批)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湖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鄂医保发〔2025〕45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提交的相关企业及其药品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药品采购准入模块”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及时登陆“药品采购准入模块”查看公示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操作页面在公示信息-产品列表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的视作放弃本次挂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拒绝操作后应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申投诉事宜处理完毕后,请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在“药品采购准入模块”进行申报。 附件:药品采购准入结果公示表(第五十三批)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湖北省
  • 关于公示安徽省2026年度部分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产品信息公示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企业申报维护的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及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产品信息及相关价格(以下简称产品信息)。二、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7月1日。三、相关说明1.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全面核对产品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申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ssybjjc@163.com(邮件主题填写“安徽省带量联动产品信息申投诉+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若公示期内企业对产品信息内容没有及时申诉补充完善被投诉的,经核实,后续将按正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处理。2.本次公示的产品信息根据2026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徽省2026年度部分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完善的四类情况进行流水号拆分捏合,生成新的临时流水号,主要用于后续医疗机构报量及企业申报价格,待正式中选结果产生后各产品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正式流水号执行。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正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59-2311851,0559-2310672,0559-2310553。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附件:1.安徽省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2.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3.安徽省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4.申诉投诉登记表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6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安徽省
  • 安徽省关于标识平台相关药品基药序号的通知

    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有关事项的函》,现对药品交易和招标系统部分药品目录予以相应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见附表),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采购数据信息。附件:附表6.26.xlsx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安徽省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对连续两年无交易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暂停交易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内阳光挂网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的价格管理,规范挂网信息,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价格治理并规范开展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对招采子系统内连续两年无交易的医用耗材产品(含检验试剂)进行相关处置,具体处置内容如下。一、对连续两年无交易的产品作暂停交易或撤网处理。(一)暂停交易。“招采子系统”内阳光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含检验试剂),同注册证下同品种首个规格型号挂网成功满两年,即表示该注册证下所有规格型号挂网满两年。如连续两年该注册证下同品种所有规格型号均无实际交易,将视为连续两年无交易的产品,作暂停交易处理。(二)撤网处理。我中心对2026年6月23日前连续两年无交易的产品作暂停交易处理(详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3个月内,企业申请恢复挂网并产生实际交易的,继续保留该产品同注册证下同品种所有规格型号挂网状态。如仍无实际交易的,将对其作撤网处理。(三)注意事项。撤网后1年内对已撤网产品同注册证产品的挂网申请不予受理。请各企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二、申请恢复挂网产品因连续两年无交易被作暂停交易处理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采购需求的,企业可申请恢复挂网,挂网价承诺全国最低价且不高于暂停交易前价格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完成网上采购。三、业务咨询电话0898-66529816。附件:医用耗材连续两年无交易产品信息表.xlsx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海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等92个医用耗材产品下调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等92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6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河南省
  • 黑龙江省关于2026年已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公示(第十八批)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一、相关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二、相关医院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登录主账号→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三、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四、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6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黑龙江省
  • 江西省关于公布第3批医药企业修复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5家医药企业开展评级后信用修复并达到要求,1家医药企业符合自动修复条件,现予公布。联系电话:0791-88131987附件:医药企业修复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修复类型原失信等级1南昌广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2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4亳州金芍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5江西景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6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3条、严重失信(累计)1条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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