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械生产企业:前期,我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已通知相关医药企业到我中心现场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截止目前,安徽海利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到我中心领取通知书。请该医药企业务必于6月29日前到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相关责任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28-85152692(此页无正文)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摸清实际使用情况,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一、填报品种范围(一)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贲门球囊扩张导管、食道球囊扩张导管、肠道球囊扩张导管、胆胰球囊扩张导管、胆胰取石球囊导管、食道支架、肠道支架、胰管支架、胆道支架、胆胰导管、消化道导丝、消化介入网篮、静脉曲张/组织套扎器、痔套扎器、圈套器(息肉勒除器)、活检钳、热活检钳、消化介入异物钳、消化介入凝血钳、消化介入内镜吻合夹系统、消化介入注射针、组织切开刀、乳头切开刀、消化道用止血夹类医用耗材。(二)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骨科脊柱类固定板、螺钉、融合器、棒、螺塞、横连接、垫片、枕骨板/枕骨夹、枕骨钉、枕骨棒、钩、钛网、人工锥体、穿刺针、套筒、骨钻、扩张套件、导丝、骨水泥搅拌器、骨水泥注射器、弯角开腔器械、导引系统、弯角骨水泥推进器、椎体成型球囊、弯角锥体成形球囊、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胸腰椎自稳融合器、骨填充囊袋、金属支撑物(包含用于椎体成形系统的扩张矫形器和椎体支架)、纤维环缝合器、骨水泥(包含脊柱用骨水泥和关节用骨水泥)。包含增材制造技术(即3D打印)产品。(三)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下同)、粘弹剂。(四)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带线锚钉、非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横穿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包含人工合成骨、异种骨、骨形成蛋白产品,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配合刨削动力系统使用的钻头、磨头、刨刀。二、填报单位范围四川省有使用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三、填报方式本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沿用原账号密码信息。如医疗机构忘记密码,可由属地市(州)医疗保障局重置;如需新增账号,可由属地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新增。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5年、2026年1—5月使用的四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规格型号)。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历史采购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州)医保局审核。市(州)医保局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四、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2026年6月24日17时。市(州)医保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时。五、工作要求(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联系电话:028-85157579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经核查处置,现将暂停挂网资格药品(第二批)予以公布。附件:暂停非全国最低价药品(第二批)挂网资格药品目录(站内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1522室) 附件:药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2125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1514室)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商丘市霁润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MA9KR1108K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商梁医保处字﹝2026﹞第013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11处罚内容1.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造成的一般违规行为1倍的行政罚款185746.29元。 3.对你单位造成的欺诈骗保行为3倍的行政罚款11362.5元。 4.责令暂停梁园仁德精神病医院医学影像科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罚款金额(万元)19.710879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违法事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行为。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处罚机关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02MB1990456F数据来源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02MB1990456F备注— —处罚领域— —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进行数据同步,方便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605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已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东省)新增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建立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三、反馈路径及方式(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20-28866476咨询。(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特此通知。附件: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605批次).xls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各有关企业:经受理有关企业申投诉事项,现公布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ZYYPLM-2026-1)入围结果,详见附件。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入围结果.zip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6月15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16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6月15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6年5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17日二、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