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取消部分中选企业品种中选资格的公告》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于6月16日起取消相关产品中选标识,集采标识调整为“未中选”,同时暂停产品采购资格。附件: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取消中选资格产品清单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6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及河南十七省联盟药品接续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31号)、《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等七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5〕89号)等文件要求,相关单位须及时完成中选产品签订购销三方协议,保障我省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顺利推进。 截止到目前,仍有部分中选企业未按要求推进工作,如: 22家药品集采中选企业23个中选药品、58家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集采中选企业111个中选产品未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工作。请相关中选企业及时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于2026年6月22日之前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企业,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予以失信评级。 附件: 1.药品未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中选企业名单 2.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未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中选企业名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6月15日
各医药机构、各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外省市价格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下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上维护产品外省市价格过程中经核实存在漏报情形,我所从2026年6月18日0时起暂停部分耗材采购资格1年,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暂停部分耗材采购资格明细表序号耗材统编代码品名注册证号规格企业1C03160108903005091220002181金属骨针国械注准20173131361(光杆骨针(钛合金灭菌))2.0x180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6月15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的要求,现公布部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信息动态调整的通知:此次部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的挂网采购信息动态调整将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在“中药饮片信息申报-业务经办-中药饮片-中药饮片信息管理-中药饮片增量文件下载”模块推送,并于2026年6月23日生效执行。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及时下载,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对于系统推送信息备注字段增加的参考采购价格信息,医药机构可以根据市场动态调节实际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也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查询参考。特此通知。附件:1、部分中药饮片动态调整信息表2、中药配方颗粒新增信息表3、部分中药配方颗粒动态调整信息表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6月15日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6年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受理及资料审核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本次申报已提交的产品共26597条,涉及企业742家,现对其中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含联审通办产品)进行公示(附件1)。提示:国家风险处置的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和其他按组套获批使用的耗材,均应按整套系统挂网挂价。涉及到天津设定挂网价格高线的带量非中选产品及国家历次价格风险处置的相关产品(如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带线锚钉、环式多功能外固定支架、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限价挂网的,生产企业也要举一反三,参照价格高线及价格风险处置相关要求报价。二、申诉受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企业可以访问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登录子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后点击“企业产品管理”,点击“申诉管理”及“被申诉管理”模块,选择当前“项目名称”及“批次名称”进行网上申诉及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工作企业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投标企业提出申诉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如对其他企业信息有异议,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申诉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将作为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挂网。三、时间安排网上公示及申诉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四、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836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7附件:1.《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审核通过申报产品列表》(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licViewPubList?btchId=Bc4yx4A9L5nSwLqiyZPFysran0qMA8xB8CGWIqrSAaA%3D)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相关投标企业: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十一批)》的相关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新增中选药品信息已更新(详见附件),为保障中选结果顺利执行,组织相关企业对新增中选品种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配送关系。我省定于2026年6月22日零时起执行中选结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药品信息维护中心已根据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信息完成产品入库工作,请相关中选企业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选择“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点击“单位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产品“基础信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准,“产品扩展及资质信息”需企业自行填报。二、配送关系建立以流水号为单位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每个流水号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操作方法:由中选生产企业先行发起,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中,选择“产品信息管理”-“集采产品填报配送企业”菜单,页面中显示需填报配送企业的全部品种。点击品种对应的【填报配送企业】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填报页面,按页面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随时更改填报信息。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企业填报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选定的配送关系将自动生效,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三、时间安排药品信息维护和配送关系建立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1日24:00;四、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836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附件: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新增中选药品(第二批)信息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五批)价格信息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部分企业发起了第二轮申诉。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第二轮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本轮应答后,将做出申诉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一、被申诉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进行查看。二、网上申诉应答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的内容右侧相应的【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查看申诉内容。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三、应答要求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四、应答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24:00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以下简称144号文)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2026年第二季度价格联动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一)符合144号文有关联动范围内的产品。(二)符合《公告》“五、动态调整 (一)价格联动 2.议价挂网采购产品”条件的医用耗材。二、时间安排查看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三、操作路径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https://www.gdmede.com.cn/)-点击进入“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后,按以下路径进行操作:1.【查看路径】“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耗材价格公示”-“价格联动(2026年第二季度)”进行查看;2.【确认路径】“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价格确认项目列表(耗材)”-“价格联动(2026年第二季度)”进行确认后同步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并签章。四、注意事项(一)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以系统公示/确认列表内显示的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为计价单位。(二)根据144号文有关制度化常态化实施价格联动要求,平台线上挂网交易产品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相关医用耗材的价格信息,如有价格信息更新、误报、漏报的,请如实通过系统“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医用耗材数据源价格申报-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格信息申报”进行修改。(三)如有其他异议,可按照信息复核/反馈要求填写【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模板(详见附件),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进行复核/反馈。(四)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五)按照“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请仔细核对本企业申报产品维护的医保编码维护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已覆盖品类但尚未取得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应尽快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https://code.nhsa.gov.cn/hc/login.html)申报获得医用耗材医保编码。(六)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七)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异议反馈材料且未进行联动价格信息确认操作的,或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异议反馈材料但未予采纳的,省平台将对相关涉及产品予以暂停挂网,后续将视企业的反馈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五、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三)如需咨询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020-89524338,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疾控局规〔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对《2026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进行同步更新(详见附件2)。附件:1.2026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二批)公布表2.2026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更新至2026年6月15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将盐酸伐昔洛韦片等172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5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盐酸伐昔洛韦片等172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xls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