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现将2026年度第六批高值医用耗材企业申请的产品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企业可到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端口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申诉质疑端口提交,逾期不子受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附件:2026年第六批企业自主价格调整结果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14日
各相关医药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函》的要求,2026年6月份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的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i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咨询电话:0451-85975635、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14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航空港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为做好心脏起搏类等两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按照采购文件和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品种范围浙江牵头的心脏起搏器类、湖南牵头的高频电刀和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二、机构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报量的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三、采购周期此次执行的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一)执行带量采购结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完善和更新中选产品信息标识、价格以及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组织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保持网上采购渠道畅通,确保2026年7月31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组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及时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协议采购量和各方权利义务;采购周期内,及时完成中选清单更新工作。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优先选择配送能力强、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应及时做好采购协议签订工作,未完成协议签订的,自执行日期开始,一个月内完成采购协议签订。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原有协议的实际采购价格或者正在执行的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低于本次执行的中选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原价格采购。(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按照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收费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协议期内应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三)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内涉及执行的相关医用耗材,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四)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之外的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中选产品的基金预付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40号)规定执行。(五)完善考核方式。对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时,同企业同一目录下进行合并考核,医疗机构采购上述产品的总量达到该品种各分组约定采购量的,视同完成该品种约定采购量。各省际联盟采购文件中,涉及不视为非中选的产品,实际采购中,不计入未中选产品统计,也不计入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计算。中选企业二类注册证产品无法满足临床使用需求,该企业有同类型三类注册证中选产品时,医疗机构采购该企业三类证产品可合并折算完成协议采购量;若该企业无同类型三类注册证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可向属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适当调降二类证产品协议采购量。(六)其他要求。本执行通知未明确的相关事项,若各省际联盟采购文件和工作提示中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履约监管,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按时执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7月13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2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14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2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7月13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将银丹心脑通软胶囊等185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银丹心脑通软胶囊等185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xls2026年7月13日
各有关企业:按照《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2026年结核试剂带量采购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2026年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资质审查结果如下。一、结核试剂序号采购包名称申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型号规格生产企业申报企业1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试剂盒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2结核分枝杆菌和利福平耐药基因检测试剂盒结核分枝杆菌和利福平耐药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3结核分枝杆菌利福平及异烟肼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结核分枝杆菌利福平及异烟肼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PCR熔解曲线法)国械注准2024340076348测试/盒48测试/盒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盒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盒(实时荧光PCR法)国械注准2017340304148测试/盒48测试/盒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核酸提取试剂核酸提取试剂闽厦械备20170046号Lab-Aid 824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提取Maxi试剂48测试/盒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核酸提取纯化试剂核酸提取纯化试剂闽厦械备20210346号Sanity 2.0-结核DNA型24测试/盒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结核分枝杆菌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结核分枝杆菌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PCR熔解曲线法)国械注准2016340145748测试/盒48测试/盒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二、抗结核药品序号采购包名称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资质审查通过的供应企业1四联固定剂量复合制剂(HRZE)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片剂150mg(利福平)-75mg(异烟肼)-400mg(吡嗪酰胺)-275mg(盐酸乙胺丁醇)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2两联固定剂量复合制剂HR(大剂量)异福片片剂每片含利福平 0.3g:异烟肼0.15g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异福片片剂0.45g(C43H58N4O12 0.3g与C6H7N3O 0.15g)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公示期7月13日-7月15日,请相关企业及时提交产品样品和缴纳申报保证金,并做好报价准备。联系人:重庆药品交易所 杨老师 试剂咨询电话023-63833953 常老师 药品咨询电话 023-63833891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13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信息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报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信息。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信息。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9日。三、其他事宜(一)各有关企业若对公示信息及产品价格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二)递交方式 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耗材产品申报业务申投诉递交业务受理】递交申(投)诉材料。(三)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材料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进行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产品将纳入自治区医用耗材产品交易库。附件:1.业务受理表 2.法人授权书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7月13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在我省平台挂网工作,现将挂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挂网范围医用耗材类诊断试剂产品。二、申报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三、申报程序1.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登录地址 (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2.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试剂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企业信息”先维护企业信息,若企业信息已审核通过,无需重复操作。3.点击“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报价”找到拟挂网产品进行申报及报价。产品申报及报价前点击“承诺制挂网报价”进行价格证明材料或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的上传并关联到每一个产品上。四、上传内容1.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国内所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最低价格(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截图。2.无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3.如果没有上传相关价格证明的或价格证明不真实的,无效申报。五、申报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7月份诊断试剂耗材挂网】,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申投诉发起】-【2026年7月份耗材日常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可直接进行交易,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 技术支持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14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及各省际联盟集采牵头省份近日公布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现开展相关产品增补、产品调价、部分产品暂停交易等工作。调整结果自2026年7月20日起执行(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增补产品清单.pdf 2.调价产品清单.pdf 3.暂停在线交易产品清单.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