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温州市医保局的积极推动下,全国首笔基于药品追溯码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成功落地。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凭借药品追溯码形成的真实交易记录,将其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招商银行温州分行,顺利获得900余万元融资。这种“买断式保理”模式,让医药企业无需等待回款账期即可提前获得资金,银行不保留追索权,风险由银行自行承担。此次突破,是温州以医保数智融合创新区为核心载体、以浙江(温州)医保数据安全实验室为依托,先行先试、持续探索的重要成果。自获批开展相关试点以来,温州市医保局在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的支持下,围绕追溯数据赋能供应链金融进行前瞻性布局,搭建协同平台,打通“生产—流通—终端”全链条数据链路,构建起高质量的追溯数据资源池。2026年初,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数据应用场景清单,明确提出依托全国医保平台实现药品全链路追溯信息互通,探索将医保数据转化为金融信用、降低医药主体融资成本。这印证了温州前期的探索方向,也为深化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该项目以药品追溯码为核心,整合可信数据空间与“三医”多源数据,构建起存货真实性验证、应收账款确权等风控分析模型。国新健康作为平台服务方,为医保追溯数据赋能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提供了全面支撑。银行在审核保理业务时,通过追溯码快速核验药品流通与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完成快速征信审批,有效破解了医药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此次“医保+”模式创新,不仅提升了医药供应链整体效率,也为培育医药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探索了新路径。下一步,温州将进一步拓展医保数据在商业健康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应用合作,让数据要素更好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一、相关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二、相关医院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登录主账号→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三、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四、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7月10日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六批)价格信息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部分企业发起了第二轮申诉。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第二轮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本轮应答后,将做出申诉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一、被申诉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进行查看。二、网上申诉应答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的内容右侧相应的【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查看申诉内容。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三、应答要求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四、应答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24:00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10日
一、项目名称:医药集采货款结算账户选择开户银行服务。二、项目公告刊登媒体(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三)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jczh.com/)。三、项目公告刊登时间:2026年6月25日。四、项目评标日期:2026年7月6日。五、项目评标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六、项目成交信息(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二)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5号兴业银行大厦。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上述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八、联系事宜(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1.联系人及电话:韦宇、谢佳倩,0771-5302526。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306室。(二)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联系人及电话:江庭姣、陆贞馀、银海妮、梁泰毓,0771-2808950。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谨对各供应商给予本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7月10日
为及时、准确、有效回应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医保事项的关切,维护公平接待,提高工作效率,自即日起对接待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1.对无具体需求的一般拜访类或信访事项的申请,不纳入接待范围。2.原则上,6个月内同一企业及社会组织向国家医保局内部同一单位申请接待仅限1次,每次申请尽量为一类问题。3.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接待管理,及时明确不予接待或转其他方式处理的事项,并告知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7月10日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生物制剂同组最低申报增补挂网规定,现将6月份申报的符合挂网条件生物制剂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申(投)诉。二、拟挂网公示(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普通化药、中成药、生物制剂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挂网/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生物制剂(2026年6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电话:0311-66906539附件:1.生物制剂独家和同组最低符合挂网条件公示表2.生物制剂独家和同组最低不符合挂网条件公示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7月10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现将第四十二批拟挂网医用耗材产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拟挂网产品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14日,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挂网。二、结果查询企业请登录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挂网管理”,选择“2022年全品种耗材挂网”“带量非中选挂网采购”“口腔牙冠产品”“组套非中选系统”等项目查看公示结果。三、申(投)诉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投诉请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挂网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点击“企业申投诉”-“添加申投诉”,选择相应的服务事项填写申投诉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四、有关事项(一)公示产品为2026年7月集中申报并提交挂网申请表的产品。(二)高于同类平均价1.8倍的产品,鼓励企业主动降价,降价后符合1.8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三)申请降价的产品,请明确产品捏合编号、注册证号、降价价格及单位(单位须与系统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四)企业产品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并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处理。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7月9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7月1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ypzb2015gs.lnypcg.com.cn/BidInfoPublic/Genuine/hc_prics_info.aspx?RID=2075466954211172353)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7月10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关于启用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新功能模块的通知》和《关于同意调整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方式的复函》要求,现将2026年度吉林省第五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0日—7月14日。二、公示内容 2026年度吉林省第五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7月14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投标企业申请界定药品“两票制”的,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企业需在30日内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否则将被纳入信用评价。2.2026年度吉林省第五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请相关企业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并于每月1-10日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 3.企业应对填报和上传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上传的电子图片资料涉嫌故意造假获取界定结果或企业提供虚假承诺获取界定结果的,一经查实,中心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 4.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09。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0日
各申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规定,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闽药采中心〔2024〕12号)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及提交的挂网申请,现将拟新增共享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拟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公示查看方式相关产品详细信息请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行查看。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共享结果管理”菜单→选择“共享结果挂网公示”→进行查看。公示时间:7月11日至7月17日。二、不符合挂网条件产品相关原因查看方式对于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企业可于招采子系统中查看产品未挂网原因。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共享结果管理”菜单→选择“未挂网原因查询”→进行查看。三、申投诉方式对于本次拟新增挂网的医用耗材有异议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企业申诉”和“企业投诉”模块提交申投诉。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于“企业申诉”或“企业投诉”模块选择“新增共享挂网”事项进行申诉、投诉。四、价格存疑澄清方式部分拟新增挂网产品全国最低省级挂网价存疑,请各申报企业于公示期内在招采子系统中查看是否有产品需进行价格存疑澄清,涉及的产品如未完成澄清则不予新增挂网。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价格存疑澄清”菜单→进行澄清。联系电话:0591-87279375QQ群:福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咨询群787360440(同一家企业仅支持一名操作人员入群)附件:2026年6月拟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