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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关于公布2025年10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10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用耗材产品范围2025年10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开始维护,请企业尽快维护以便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自主选择耗材配送企业并予以添加产品。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生产企业”。(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配送企业”。四、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合同管理页面签订购销协议。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医疗机构”。五、其他要求(一)监督考核。生产企业是保障耗材生产、质量、供应和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产品供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对其企业经营、价格成本、配送到位等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自主选择。生产企业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自主选择具有配送资质、信誉度好、配送能力强的经营企业负责该产品在宁夏的配送,确保挂网产品配送覆盖全区所有参加医用耗材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指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不得指定配送企业。(三)保障供应。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配送工作,确保我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0附件:2025年10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推荐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国家可信评价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试点城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工作,决定在各地推荐并遴选一批医院作为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国家可信评价点。请各省份和试点城市各推荐1-2家医院,所推荐医院应主要考虑:一是有参与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并共享相关数据资料的积极意愿,遵守医保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二是相关主管部门评价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头部医院,有相应优势学科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所在医院;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医保目录管理、支付方式改革、集中带量采购、医保价格立项等改革任务,且积极配合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医保影像云建设、国谈创新药入院、医保慈善救助等工作,近3年没有被查出欺诈骗保的医院。请各地于11月10日16:00前将推荐医院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电子邮箱:jczxptc@nhsa.gov.cn。感谢支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云南省全国联审通办审核结果及挂网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51015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云南省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第20251015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查询: 国家联审通办 (一)请企业进入国家招采子系统查看办理情况。 (二)查询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 企业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应在2025年11月6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药品、耗材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1015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一)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查询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5年11月7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 挂网方式按《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五、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六、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上海关于暂停部分耗材采购资格的通知

    各医药机构、各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近日,药监部门对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的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arl Zeiss Meditec AG)人工晶状体(双焦点非散光晶体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161147)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发现该公司部分人工晶体产品“光谱透射比”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取消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双焦点非散光晶体中选资格的公告》,我所从2025年10月31日0时起暂停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晶状体采购资格,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产品信息表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5年10月3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上海市
  • 宁夏关于公示新疆牵头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我局对新疆牵头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甘肃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专项申报结果的公示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现将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专项申报结果予以公示。一、基本情况本次共申报9946个药品,其中4609个药品符合申报要求;29个药品申报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207个药品申报价格高于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4个药品重复申报及5097个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拟暂停挂网,详见附件。二、公示要求(一)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二)申诉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8时。(三)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gansuzyyp@163.com),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根据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订单,取销售量达到2024年全年总量的1%及以上的量的价格,若因装量与价格不一致导致采集有误的,企业应提供2024年发票予以勘误。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1、2909382政策咨询电话:0931-8127072(省医保局)附件:2025年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专项申报结果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甘肃省
  • 甘肃关于公布挂网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等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经公示、申诉及企业自主降价,现对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布。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的1905个药品,其中60个药品调整挂网目录、35个药品豁免不予处置、32个药品不予处置、19个药品已撤网、329个药品暂停交易;603个药品纳入黄标管理、830个药品纳入红标管理,详见附件。公布结果10月31日起执行,原价格风险处置结果自本结果执行之日起废止。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对《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作如下补充解释:1.化学药品1类、5.1类、原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的原研药品视同为参比制剂进行挂网和价格管理。2.原研和参比制剂上市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但《国家药监局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未公布更新的,如原料和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的视同为原研或参比制剂。3.挂网同品种同剂型部分规格有参比制剂,无参比制剂的规格按照差比价规则就近计算比价参照价格。业务咨询:0931-2909192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附件: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一览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0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甘肃省
  • 甘肃关于公布全瓷牙冠竞价挂网产品价格联动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企业申请,现对1家企业,1个注册证15个规格型号(code)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hczb@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调整价格自2025年10月31日起执行,具体结果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280监督电话:0931-8127072(省医疗保障局)附件:产品价格联动信息一览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27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甘肃省
  • 公示2025年度吉林省十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疗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挂网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安排,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业务迁移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内办理(http://www.ggzyzx.jl.gov.cn/),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0日—11月3日 二、质疑方式(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11月3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产品日常信息变更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二)通过平台直接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需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日常变更事项,请相关企业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修改并保存后可在每月的1日-10日重新提交。 三、注意事宜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内挂网的药品如在外省有低于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须在30日内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否则将被纳入信用评价。 四、联系方式 0431-81866909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王力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0日公示吉林省十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结果

    医保准入 / 集采 吉林省
  • 甘肃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九批医用耗材企业和产品新增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我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政策,根据企业申请,现对新增挂网的15家配送企业、832个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1044个产品(组件)和信息变更的20家配送企业、591个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311个产品(组件)(见附件)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hczb@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公示期无异议的自2025年10月31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280监督电话:0931-8127072(省医疗保障局)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表2.申报产品信息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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