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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关于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更新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更新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51009版)的通知》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中选结果进行更新,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公示内容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51009版)(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三、质疑方式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四、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31-81862985附件1:关于更新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51009版)的通知2: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51009版)承办人:臧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吉林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5〕418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阳光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1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025.10.22-10.28))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51022-1028) 2.药品不满足省份数量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51022-1028)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展药品参比制剂(参照药)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规〔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现就开展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参比制剂的药品(以下简称“药品参比制剂”)以及生物制品参照药的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药品范围符合药品参比制剂资质的药品、生物制品参照药。二、集中申报程序及路径(一)申报程序参与申报企业于2025年11月9日前通过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完成药品参比制剂及生物制品参照药集中申报,经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生效。(二)操作路径申报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打开“药品参比制剂(参照药)申报”→选择“企业申报”菜单进行申报。三、注意事项(一)企业申报时提供的所有截图材料均需标记截图日期,否则将审核不通过。(二)本次为集中申报,该项工作动态开展,后续相关药品仍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次月集中审核、公示与发布。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福建省
  • 山东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暂停挂网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现对2025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暂停挂网的通知》,补充说明如下:对于《暂停挂网公示表》中“未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情况属实的产品,如企业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自主降价操作,并将价格联动至全国最低挂网价,可保留挂网资格。除《暂停挂网公示表》所列产品外,其他挂网产品若存在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情形的,企业应一并进行价格联动调整。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操作的,视为企业拒绝价格联动,公示期满后将暂停相关产品挂网,且自暂停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山东省再次申请挂网。公示期延至2025年11月7日。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山东省
  • 河南关于公示2025年10月份企业申报 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10月份企业申报的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各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将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审核界面进行反馈,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平台“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列表”查看。附件: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清单 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关于公布2025年10月份第1批次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10月份第1批次(GDHCTYGW13-20251001)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予以公布。申报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布结果”查看;本批次产品即日起统一纳入“统一耗材挂网目录管理”。挂网医用耗材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为避免影响交易,请各申报企业尽快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完成挂网医用耗材的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特此通知。附件:2025年10月份第1批次(GDHCTYGW13-20251001)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关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的通知(20251024至20251030批次)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和《关于优化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将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数据在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同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51024至20251030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请相关企业使用CA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三、其他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生产企业应保证挂网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二)挂网药品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省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表(20251024至20251030批次)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公示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根据《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2)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5日17: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jiaoyibu2@gdmede.com.cn)向我中心提交复核申请,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提交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复核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5年第十七批药品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近期,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等119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232个药品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11月4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附件:药品价格调整表(2025年第十七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31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贵州省
  • 贵州关于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燕双生药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失信行为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ZYYPLM-2024-1)品种白芍、川芎在贵州省的中选企业,河北燕双生药业有限公司是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ZYYPLM-2024-1)品种黄芪、山药、净山楂在贵州省的中选企业,上述两家企业无法满足全部有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需求,违背了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违反《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 》有关条款。二、评级依据依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2.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且未提前1个月告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单位,对临床诊疗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如导致临床治疗手段缺失或临床治疗方案无法实施、危害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三、处置措施依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操作规范(2025版)》第7.1.2条规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限制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芍、川芎挂网、投标资格,限制河北燕双生药业有限公司黄芪、山药、净山楂挂网、投标资格。评价结果自2026年1月1日起效,有效期三年。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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