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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关于公布2025年12月医用耗材申报挂网价格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9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医用耗材有10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体外诊断试剂有5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我中心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示了2025年12月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价格”申请,现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信息予以公布,并纳入河南省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 附件:2025年12月医用耗材(试剂)申报挂网价格信息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组合式多功能外固定支架等462个医用耗材产品下调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组合式多功能外固定支架等462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广东双氯芬酸等2个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黑药采领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7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采购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推进广东双氯芬酸等2个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时间和范围(一)采购主体。全省采购和使用相关批次集采中选药品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报量的医保定点民营医药机构。(二)执行时间。自2026年1月30日零时起,全省统一执行中选结果。(三)品种范围。广东双氯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品种,详见附件。二、执行周期和约定采购量(一)采购周期。广东双氯芬酸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两年,采购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延长12个月。(二)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中选产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采购周期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与本次执行集采药品存在重复的,按国家中选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原药品采购协议终止执行,原协议采购量按序时进度考核。三、做好药品挂网和价格调整(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月29日前组织做好中选药品挂网和价格调整工作。已在省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关企业按照中选价格调整挂网价格,避免出现重复挂网数据。集采中选企业如有未在“供应清单”内的已挂网同质量层次的其他规格和包装产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关企业对挂网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调整,不同意调整价格的暂停交易,避免出现包装规格倒挂的情况。(二)各批次中选药品如在执行期内出现新的省级(省际)集采中选价或省级挂网价低于本次价格的,企业应在新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就低调整中选价格。非中选药品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价,当外省平台招标(非带量采购)、挂网价格低于我省平台挂网价格时,相关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在我省平台申报自主降价。若企业未按期进行价格联动,按有关规定处理。四、有关要求(一)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组织做好协议采购量分配、建立配送关系、签订三方购销协议等工作。生产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组织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于中选产品落地执行前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库存清理、中选产品采购配备等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使用中选产品。(二)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药品进院情况开展排查,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进院工作。按采购文件约定,在采购年度内,公立医疗机构应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不含中选限量产品),也可选择其他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其中,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集采在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中选限量产品(不包括独家中选限量产品)协议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的增量部分合计总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非独家中选限量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可继续采购使用,中选限量产品的增量部分与非中选产品的合计总使用量不超过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30%;独家中选限量产品在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如确需继续采购的,医疗机构可自主议价采购,并按要求备案,其中,属于创新药、急(抢)救药品、儿童用药品的可按需采购。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集采在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三)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沟通,做好提前备货准备,确保执行日期前将中选药品备货到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及时送达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及时回应医疗机构发起的订单,医疗机构在收货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在省采购平台确认收货,确保网上采购数据及时准确反映采购过程。中选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各市(地)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包括协议采购量以及超出协议采购量部分,中选/中选限量产品所属企业仍需按中选/中选限量价格供应。(四)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要按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中选产品生产和质量、经营企业中选产品供应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配送和使用行为等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计划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对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分类处置;中选供应清单内属于同一家中选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包装规格的中选产品可结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际情况合并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履行供货义务的企业,要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公示通报等措施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将相关处置情况报省医疗保障部门,并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理。其他配套措施按照《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工作的通知》(〔2022〕1100号)执行。附件:1.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中选限量)结果及供应清单2.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供应清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黑龙江省
  • 河南省关于公布2025年12月份企业申报医用 耗材(试剂)挂网产品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12月份企业申报的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医用耗材(试剂)产品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纳入河南省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交易目录。附件: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清单.xlsx 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黏膜佐剂流感疫苗雪貂免疫原性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黏膜佐剂流感疫苗雪貂免疫原性评价项目编号:/项目预算:261252.00元(贰拾陆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整,含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旨在通过为期2个月的动物实验,评估黏膜佐剂流感疫苗在雪貂模型中的免疫原性及其对病毒的保护效力。实验共需34只符合要求的流感实验用雪貂,预计主要费用包括单价约6000元/只的实验雪貂购置费,约15元/只/天的综合饲养管理费,以及分析检测费。实验期间将完成动物的规范化饲养、定期采血、体重体温监测、流感病毒攻毒以及后续的病毒滴度检测等工作,以获取全面的免疫原性与保护性数据。二、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因研究课题需要,拟开展一种黏膜佐剂流感疫苗雪貂免疫原性评价实验,委托服务单位按我方标准完成流感疫苗雪貂免疫原性评价实验。经前期调研和比对,综合考虑选择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以合理收费提供本项目所需技术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资源和合作意愿的单位为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美莱德),该公司是一家符合中国NMPA GLP资质的专业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雪貂感染模型较为成熟,具有不同型别的流感毒株,已完成多家流感疫苗评价,经验及积累丰富,经集体研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美莱德采购此项服务。三、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大道669号四、公示期限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如有意见建议或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10-53851768中检院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联盟接续、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联盟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501)》《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502)》及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现开展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联盟接续、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联盟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宁夏参与的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联盟接续、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联盟接续采购的中选药品。详见附件。二、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三、操作步骤中选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点击“药品基础库”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在省际联盟属性内勾选“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应批次。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维护药品基础库信息,点击“产品信息管理-产品信息变更”,补充维护省际联盟来源等属性。具体操作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首页-帮助文档-操作指引”。四、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务咨询:0951-5166972附件:1.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表(宁夏)2.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表(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粤医保函〔202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广东省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ZGGZYHCDL20250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参加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1)。  (三)协议采购量。  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确认的采购量(见附件2)。  二、采购周期与执行要求  (一)采购周期。  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到期后可视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延长12个月。  (二)执行要求。  1.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填报续签需求量,续签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中选限量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2.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中选限量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采购主体提前做好品种备货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产品挂网,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各采购平台应及时完成中选产品挂网工作,确保集采按时落地实施。挂网时使用国家最新版医用耗材编码,做好与省药品和耗材采购子系统数据对接,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情况数据;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生产企业、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产品。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含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中选限量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占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中选限量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采购,但中选限量产品的增量部分与非中选产品合计总使用量不超过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30%。  (三)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确保回款。各地市继续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加强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监测。各地市要做好采购使用监测,压实中选企业保障供应主体责任,不能良好履约的中选企业及时上报,将按照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医保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  1.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  2.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xlsx  (附件详见电子版)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山东省关于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建立配送关系和签订三方协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山东省医保局《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自2026年1月16日起,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采购管理-配送关系管理-按医院设置配送关系”建立配送关系(如已存在无需操作),“耗材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使用数字证书(CA)签订三方协议,协议项目名称为“京津冀联盟动脉瘤夹类”。企业数字证书(CA)请登录证书在线服务平台(http:/120.223.240.14:8083/#/login)办理。医疗机构数字证书(CA)咨询所属市医保局办理。三方协议相关操作手册见招采管理子系统“帮助文档”。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山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2026年1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申报挂网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6年1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申报挂网结果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一、公示信息(一)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1),含“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药品。(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2)。(三)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三、有关事项(一)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申(投)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重新申报后顺延至下一批次公示。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1.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汇总表(2026年1月)      2.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药品汇总表(2026年1月)      3.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2026年1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2026年1月广西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采购申报信息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示2026年1月广西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挂网信息(截至上个自然月),有关事项如下:一、公示信息(一)审核通过的897家企业28140个医用耗材及4981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1、2)。未通过审核的产品,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按要求更正或完善申报信息,重新申报的产品按申报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二)“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73家企业1285个医用耗材产品(详见附件3)。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三、注意事项(一)企业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必须确保准确、完整。如数据有待更正完善,请按国家医保局要求提请数据维护,以最新数据为准。审核或公示期间,因医保数据更新而被删除的数据将无法公示或公布。(二)公示期间对医用耗材、体外诊断数据有异议的,在“企业申报产品公示”界面内进行申诉、投诉和澄清;对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有异议的,请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保局2号楼1楼服务大厅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严禁恶意投诉、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违者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管理。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509,QQ群:948564941 附件:1.2026年1月医用耗材审核通过产品表      2.2026年1月体外诊断试剂审核通过产品表      3.2026年1月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公示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1月1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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