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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关于撤销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关于撤销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要求,现决定对仍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原中选产品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中予以撤销(见附件)。附件:撤销部分中选产品信息情况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示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产品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7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信息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企业申报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信息。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信息。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三、其他事宜(一)各有关企业若对公示信息及产品价格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二)递交方式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耗材产品申报业务申(投)诉递交业务受理】递交申(投)诉材料。(三)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材料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进行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产品将纳入自治区医用耗材产品交易库。附件:1.业务受理表 2.法人授权书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1月13日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新疆关于公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6年第一批常态化挂网药品价格规范管理处置情况的通知

    附件: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6年第一批常态化挂网药品价格规范管理处置情况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2125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1514室)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公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产品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联动产品挂网和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联动产品申报工作,现将企业申报符合要求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8: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 1.药品价格联动产品汇总表(第七批) 2.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产品汇总表(第八批)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1522室)  附件:药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浙江省关于公布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2025年12月)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现公布2025年12月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信息(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信息(2025年12月).xlsx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1月12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浙江省关于调整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等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下调其部分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的价格。经研究,同意企业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自2026年1月19日起执行(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调价产品目录.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1月12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浙江省
  • 浙江省关于开展输尿管支架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部分企业二次报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输尿管支架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文件(ZJZTCG-2025-01)》,现对部分产品未中选的产品组织再次报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二次报价企业范围二次报价企业范围见附件。二、二次报价规则根据“拟中选规则四”,按规则一、二、三未中选的有效申报企业,浙江省组团采购联席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企业再报一次价格。报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获得规则四拟中选资格。a.企业加权报价及各产品报价均不高于首轮报价。b.企业加权报价不高于同一分组下竞价单元A内企业最高拟中选价格。相关价格见下表。分组同一分组下竞价单元A内企业最高拟中选价格(元)合金52000聚合物,留置时间小于30天,带导丝1166聚合物,留置时间小于30天,不带导丝450聚合物,留置时间大于等于30天,带导丝1931.0926聚合物,留置时间大于等于30天,不带导丝1170.5274三、二次报价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1月14日8:00至9:0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2号楼2楼报告厅。四、价格申报信息公开时间:2026年1月14日9:00开始。五、相关要求1.二次报价企业应将单独密封的《申报信息一览表》(系统下载)装入1个信封,该信封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并标明“申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和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采购文件附件1)至递交地点。2.上述需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由申报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zhyb.ybj.zj.gov.cn/#/Index)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逐页加盖鲜章。下载路径:耗材交易结算-公示公告处下载。3.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申报及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571-86006583;邮箱:srrshsrrsh@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4号楼910室采购中心二次报价企业范围.pdf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采购中心2026年1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河北省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肿瘤标志物等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及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第三年度)将于近期执行,为做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品种范围(一)安徽联盟肿瘤标志物和甲状腺功能检测试剂(二)江西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第三年度)二、中选产品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通过“我的工作台”,选择“安徽联盟肿瘤标志物和甲状腺功能检测试剂带量采购”、“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采购(2025)”等项目查看并核对中选产品信息。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选择具体项目,采购中选产品。三、三方协议签订(一)配送关系选择。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31日,中选企业可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配送关系,每个统筹区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应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二)三方协议签订。2026年1月12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三方协议的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再按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顺序依次使用电子签章完成协议的签订,医疗机构的电子签章以平台确认标识为准。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四、有关事项(一)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的企业,请按照《关于省集采平台账号申请流程和药价查询途径》(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501)要求,及时注册账号并领取CA,以免影响三方协议签订。(二)各中选企业应当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三)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关系锁定不变,如确需变更,需由中选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三方同意取消协议的说明。联系电话:0311-66906539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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