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现公布2026年1月符合挂网采购等要求的产品(详见附件),新纳入平台挂网采购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1月符合挂网采购等要求的产品
浙江省交易系统信息变更产品(2026年度第1批)
浙江省下调联动(采购)价格产品附件
浙江省挂网采购药品清单260209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2月9日
2026-03-27
2026-03-23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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