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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关于公示拟暂停非全国最低价药品(第二批)挂网资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现将拟暂停挂网资格药品(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公示拟暂停非全国最低价药品(第二批)挂网资格”项目发起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2附件:拟暂停非全国最低价药品(第二批)挂网资格药品目录(站内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开展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工作安排,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开展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企业范围取得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维护。二、产品范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贲门球囊扩张导管、食道球囊扩张导管、肠道球囊扩张导管、胆胰球囊扩张导管、胆胰取石球囊导管、食道支架、肠道支架、胰管支架、胆道支架、胆胰导管、消化道导丝、消化介入网篮、静脉曲张/组织套扎器、痔套扎器、圈套器(息肉勒除器)、活检钳、热活检钳、消化介入异物钳、消化介入凝血钳、消化介入内镜吻合夹系统、消化介入注射针、组织切开刀、乳头切开刀、消化道用止血夹类医用耗材。三、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在“部件确认”栏目,查看本企业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尚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请企业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申请医保编码。同时按照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内增补模板,填写拟增补信息表,发送至联采办邮箱(hclcb@tjmpc.cn),邮件主题请标明“消化介入类”字样。为确保信息维护工作顺利推进,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6月8日12时前完成国家医保编码申请并发送邮件。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9日17时。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四、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5电子邮箱:hclcb@tjmpc.cn服务时间:9:00-12: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广东省关于公示2026年5月份第2批次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5月18日前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挂网申报”版块申请挂网且资料审核通过的医保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二、公示路径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统一新增挂网(GDHCTYGW27-20260502批次)”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申报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广东省
  • 广东省关于公示阿莫西林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增补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三)

    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开展阿莫西林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相关品种增补中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阿莫西林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符合要求的增补中选产品信息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增补中选的产品(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17:30时止。三、反馈途径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省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提交反馈材料,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附件:阿莫西林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增补中选产品公示表(三)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中选限量产品联动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为做好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续签工作,根据《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1)、《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2)和《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和痔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3)有关“上年签约期满后,续签协议时,中选/中选限量产品续签价格按上年签约期满前新公布的本企业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确定并签订合同;尚未执行完的原签订采购协议的价格一并调整为新的中选价格。若不接受价格联动的,在后续采购期内按其承诺放弃对应产品的中选/中选限量资格。”之规定;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就开展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中选限量产品联动价格信息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集中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集中申报时间截止后至上年签约期满结束前(2026年6月30日)有新产生的省级带量采购新低价格仍可申报。二、申报范围心脏起搏器、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管型/端端吻合器和痔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中选限量产品。三、申报方式请各相关企业依据《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要求,填报本企业中选产品在上年签约期满结束前(2026年6月30日)新产生的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填报完成后逐页加盖企业完整公章,将申报表转换为PDF版本,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我中心医用耗材交易系统(http://yp.gdyjs.cn:9020/welcome.do),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同步上传PDF盖章版与对应Excel表格版,完成申报提交。四、注意事项(一)本次申报价格为对应中选/中选限量产品上年签约期满结束前(2026年6月30日)新产生的全国各省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同类别同采购单元中选规格型号存在多个不同价格的,按就低原则取低值进行申报;未产生新低带量采购价格的中选产品可不申报。(二)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按要求如实申报,并对申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及提交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五、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业务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信息申报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山西省关于公布执行部分企业撤销药品平台挂网资格的通知 晋药招〔2026〕85号

    各相关单位: 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晋医保发〔2025〕20号),现对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12个药品品规申请撤销平台挂网资格在公示期间无企业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布执行。同时,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详见附件)。 附件:申请撤销挂网资格药品品规公布执行目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山西省
  • 天津市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协议到期续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3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协议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采购主体参加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药机构。鼓励未参加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药机构积极参与本次续签工作。二、确认需求量医药机构需按时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需求量原则上不少于同中选药品上一年协议采购量。需求量减少的,或增加超出20%的须填写理由。上一协议期内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不累计到下一协议期。确认需求量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8日。医药机构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tps.ylbz.tj.gov.cn/foundation/tps-local/b/#/login/),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在“集采填报”栏目中,选择“全国中成药联采续签”项目,选择“填报需求量”确认需求量。三、审核需求量请各区医保局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按时完成续签工作,并按时完成需求量审核工作。区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9日。四、签订三方协议需求量审核通过后,医药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协议。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功能在协议期内持续开放,协议签订前的采购量不计入协议完成量。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15日。医药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在“集采填报”栏目中,选择“全国中成药联采续签”项目,选择“医院合同签约”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五、续签执行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7年6月15日。六、其他要求1.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配合医药机构按时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并积极储备中选药品,确保足量稳定供应。2.医药机构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协议采购量的执行。七、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联系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挂网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15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部分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江苏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16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调整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江苏省
  • 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6年6月份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现就我省2026年6月份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编码的医药产品,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二、操作流程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常态挂网”-“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情况和价格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具体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承诺函(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4.药品注册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其它省份挂网截图;7.药品说明书。上述附件需全部上传、保存并提交。三、集中审核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在我省完成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将于2026年6月11日起集中审核。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予通过。核验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开展2026年6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无申投诉的药品,公示期结束后可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药品,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四、挂网咨询方式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1、咨询服务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0451-859756882、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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