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GDYJYPDL202502)》有关“采购年度内,如中选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产生的中选价格低于本次接续集采中选价格的须进行价格联动,企业应主动通过广东省招采子系统进行申报,其中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同企业中选产品需一并进行就低差比计算,不接受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规定,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维生素C注射液(规格:2ml:250m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073,药品ID:10007561)因不接受差比后的联动中选价格,现取消该产品在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的中选资格。特此公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3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2026年5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提交信息维护医用耗材的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8日。二、公示路径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21-20260501)”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6月3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国家联采办要求,二十六省联盟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中选价格调整如下:药品价格调整清单序号流水号产品名称生产(投标)企业全省调整后价格(元)1207382醋酸甲地孕酮软胶囊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47.3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3日
2026年度辽宁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直接挂网采购增补工作已结束,专家评审后平台新增1个生产企业,新增8个产品。经公示后无异议,现给予通过。特此通告,即日起生效。附件:
各医药机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按照《关于公布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四)》和《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部分中选产品降价申请》等工作要求,我中心对部分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予以调整,相关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调整结果从即日起开始执行。附件∶调整集采中选产品信息(第四批).xlsx2026年6月1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将氨基葡萄糖胶囊等113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日至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氨基葡萄糖胶囊等113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xls2026年6月1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云南省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第20260515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查询: 国家联审通办 (一)请企业进入国家招采子系统查看办理情况。 (二)查询期: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 企业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应在2026年6月8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药品、耗材国家联审通办(第20260515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一)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查询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6月9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 挂网方式按《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五、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六、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6月2日
各有关单位:为保障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下称“腹腔穿刺器”)工作平稳规范,现就腹腔穿刺器中选产品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及合同处理(一)下列中选产品的新价格将于2026年6月4日18时起正式执行,相关旧价格合同将同步冻结。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在调价前在系统上及时完善采购手续;(二)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请各医疗机构及时与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重新签署采购合同。二、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020-28866174咨询。特此通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日
近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5月31日起,我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协议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此次集采涵盖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两大类临床常用耗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依据各医疗机构报量及“中选产品选量”结果产生,由省药械采购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定并组织完成省药械采购平台购销协议签订。按照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各级医保部门强化日常监测通报,把集采执行情况纳入医保“两定”协议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和质量管理,确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韩林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26年5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及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药品挂网及动态调整结果(一)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二)暂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相关企业可在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调整后重新提交。(三)企业主动申请价格调整、价格联动的相关药品(详见附件2)。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纳入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三、其他事项(一)对附件2中,属于“超过其他省份挂网价格”的产品,请于2026年6月8日前,联动外省省级最低挂网价进行自主调整,逾期未调整的,暂停挂网资格。(二)对挂网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6月8日前,在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管理模块提出。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1.2026年5月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 2.2026年5月药品挂网动态调整汇总表(在招采子系统查看) 3.2026年5月纳入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