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保障网络零售药品质量安全,规范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为,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药品网络零售相关从业者的合规意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6年5月22日
为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用妆,营造全社会关注化妆品安全的良好氛围,5月25日上午,湖北省药监局、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会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2026年全省“5・25 爱肤日”专题宣传活动。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文林出席活动并讲话。徐文林指出,开展“5・25 爱肤日”专题宣传活动,是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公众科学护肤素养的重要举措。全省药监系统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持续加强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完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守护群众用妆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希望企业诚信守法,扛牢主体责任;广大群众科学用妆,增强维权意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安全用妆良好氛围。启动仪式上,咸宁市市场监管理党组书记、局长方兆淼致辞表示,要以本次“5・25 爱肤日”活动为契机,强化科普宣传、规范行业经营、凝聚社会共治,进一步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用妆,切实守护群众用妆安全,用心护航“美丽银龄”。活动现场设置科普宣讲、公益义诊、资料发放等多个区域,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九九五医院皮肤科专家现场坐诊,为市民提供皮肤病咨询、肤质评估与护肤指导;监管人员围绕化妆品安全使用、标签识别、不良反应识别及预防等内容开展科普讲解,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此次全省“5・25 爱肤日”专题宣传活动将进一步推动化妆品安全科普走深走实,助力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化妆品安全共治格局,让“安全用妆、美丽银龄”理念深入人心。(信息来源: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跨区域药品监管工作要求,近日,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检查通知,宁夏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我区某药品生产企业的跨省受托生产开展药品GMP符合性现场检查。中心摒弃形式化工作做法,快速响应,将排查质量隐患、守住用药安全作为评判工作实效的核心依据。选派业务功底扎实、实操经验丰富的党员骨干组建检查组,量身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核查范围与工作标准,同步开展廉政纪律提醒,规范现场检查言行与流程,保障检查工作公平公正推进。现场检查阶段,检查人员严格依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深入生产车间、仓储库房、质检实验室等核心区域,重点核查物料管控、工艺执行、检验数据、厂区设施运维以及质量体系运转情况,全面摸清企业生产管理真实状况,做到隐患见底、管控到位。此次跨省委托检查,既是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管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中心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履职为民的具体实践,为跨区域药品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我区药品监管履职能力与行业影响力。
5月21日至22日,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在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2026年第1期注册审查实训暨直通车服务。同步开展监管人员线下实训与企业线上培训,以实战练兵强队伍、以精准服务促发展。本次直通车服务面向全省50余家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生产企业开展公益培训,围绕注册申报、变更注册、现场核查等关键环节进行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与难题解答,帮助企业明晰合规要求、防范申报风险、完善质量体系。实训活动聚焦临床刚需、监管重点的血气类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设备,采用理论讲解、现场研学、实操实训三位一体模式,特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喻红辉主任讲解血气产品临床应用要点,武汉明德生物技术专家深入解读血气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关键内容。参训审评核查人员走进生产一线,实地观摩生产全流程,动手参与核心工序实操,精准掌握产品原理与质量要求,并选取代表性审查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度座谈交流,有效打通审评检查与生产实践的衔接壁垒。 此次实训活动是器械中心创新监管服务、深化政企联动的务实举措,显著提升了审评核查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服务效能。下一步,器械中心将持续开展重点品类专项实训,做优做实直通车服务,以高标准、专业化的审评检查工作,全力护航全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省局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
为切实规范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增强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毒品防范能力,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过期药品流动回收暨禁毒宣传活动,将便民服务和禁毒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远离毒品的理念深入人心。5月19日,工作人员在临猗县奥运花园社区和王见村便民广场,搭建宣传咨询台、过期药品回收点和便民服务台,悬挂“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等宣传横幅,详细介绍过期药品的危害、回收流程、安全用药常识及毒品的鉴别方法、禁毒法律等有关知识,吸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围观、参与其中。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交送过期药品的群众,耐心细致检查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逐一核对药品名称、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认真做好登记,将过期药品妥善放入专用密封回收箱。“家里攒了不少过期的感冒药、消炎药,一直不知道怎么处理,扔了怕污染环境,留着又不安全,今天这个活动太贴心了!”社区居民李大爷提着一袋子过期药品,工作人员为他兑换抽纸等生活用品,向他讲解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可能带来的环境危害和安全隐患。活动中,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禁毒宣传,通过发放禁毒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案例剖析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重点讲解毒品种类、危害,引导群众树立“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理念。据了解,为全面推进药品安全治理和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运城市局在全市各县(市、区)持续开展此项专项活动,坚持“流动回收+定点回收”相结合模式,在城乡社区、乡村集市、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和禁毒宣传活动,从源头防范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同时,持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禁毒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和禁毒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用药、远离毒品良好社会氛围。运城市局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完善回收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活动,既当好群众用药安全的“守护者”,也做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员”,切实筑牢药品安全和禁毒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月22日,省药监局召开全省特殊药品生产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特殊药品生产需用企业或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线上参加会议。会上,省药监局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检查要点分解及风险研判指导原则》进行了专题培训,围绕25项检查要点、风险研判方法等作了系统讲解。省药品检查中心通报了2025年10月以来全省特殊药品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情况。会议强调,特殊药品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企业要严格对照《指南》和《检查要点分解及风险研判指导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安全管理体系、机构人员、厂房设施与安防设备、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储存管理、采购与销售、退回销毁与安全保卫等方面,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省药品检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高倩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9日前,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ifa@cnipa.gov.cn。附件: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5月25日
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写的《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已于近日出版发行,以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医保基金监管规则,通过智能化方式主动合规、持续合规,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现按计划将“药品限适应症”规则有关消化道和代谢方面药物对应知识点明细面向社会公开。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根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对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进行动态更新。定点医药机构可以将智能监管“两库”置于本机构智能提醒等信息化系统中,也可以对接医保部门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功能模块,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将不合规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在使用“两库”规则和知识点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欢迎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人邮箱:jjjgs522@nhsa.gov.cn。附件:第十二批“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对应部分知识点明细.pdf
为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立足化妆品监管主责主业,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助企纾困、规范行业、护航发展的实际成效,精准施策破解企业发展痛点、行业治理难点,以高效能监管推动辖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铸魂正向赋能。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和党建工作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走访调研,精准摸排企业在注册备案、合规生产、协会治理、经营发展等方面诉求,点对点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减负增效便企利民。持续优化注册备案服务,落实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若干措施要求。简化注册备案资料,允许配方近似产品共用部分技术资料;重点产品实行“主动对接、一品一策、全程指导”;普通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设立前置咨询通道,大幅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提升备案审批质效。坚持精准帮扶护航发展。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针对生产流程、质量管控、追溯管理等关键环节,组织问卷调研答题,梳理共性问题,开展精准指导,手把手帮扶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诺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坚持纠治并举凝聚合力。督促化妆品行业协会深入开展整治,规范自律运行、依法开展活动。指导协会合理反映行业诉求、参与政策调研、反馈实际问题,同时传达监管要求。切实规范协会履职行为,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协会自律、企业自治的良性共治体系,为产业长远健康发展筑牢根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以实干担当履职尽责,持续细化助企纾困举措,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21日,2026年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联席会议暨《化妆品管理法》课题研究中期会议在安徽宣城广德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化监管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轮值主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海南等省(市)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宣城市及下辖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代表参加会议。安徽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咏梅主持会议。会议全面回顾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自2023年启动以来的丰硕成果,协作机制从上海开篇确立框架,到浙江嘉善聚焦智慧赋能,再到江苏太仓深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协作,一年一届接力,一省一地轮值,区域协同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在经验分享环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药监局代表依次分享了化妆品监管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先进经验,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互学互鉴、协同提升提供了鲜活思路与务实举措。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聚焦条款内容深入交流、凝聚共识,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化妆品经营监管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建言献策;围绕《化妆品管理法》立法前期研究与法律责任条款制定,聚焦执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度研讨,为《化妆品管理法》立法工作提供实践支撑。会上,江苏省药监局与安徽省药监局还进行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轮值交接。安徽省药监局表示,将延续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初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协同大局,认真履行好轮值责任,与长江三角洲区域各省(市)药监局一起,携手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