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安徽省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霍邱柳编》等9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6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5222批次,不合格796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1.44%。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从抽检食品品种来看,居民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粮食加工品的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2.86%、0.76%、0.32%和0.12%,乳制品抽检全部合格。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从不合格项目类别看,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276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样品15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样品94批次,检出兽药残留超标样品87批次,检出品质指标不达标样品59批次,检出重金属等元素污染样品45批次等。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具体抽检信息可在其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30日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合格样品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粮食加工品4068406350.12%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65215870.32%3调味品34373403340.99%4肉制品27742753210.76%5乳制品16921692006饮料22422232100.45%7方便食品1030102190.87%8饼干1117110980.72%9罐头3923920010冷冻饮品1191190011速冻食品1761175830.17%12薯类和膨化食品67566960.89%13糖果制品1819181720.11%14茶叶及相关制品84283840.48%15酒类1458145620.14%16蔬菜制品15251474513.34%17水果制品12951278171.31%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82147480.54%19蛋制品18218200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85850021食糖46446040.86%22水产制品49048820.41%23淀粉及淀粉制品73473040.54%24糕点23362306301.28%25豆制品67667420.30%26蜂产品96960027保健食品38137920.52%28特殊膳食食品6565002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1310030婴幼儿配方食品1131130031餐饮食品511149521593.11%32食品添加剂1841840033食用农产品14195137894062.86%34其他食品18618600总计5522254426796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规定,经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DBS33/ 3019-2025)。特此通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5年11月27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支持临床急需的优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更好服务公众,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北京市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在此期间,欢迎市民朋友登录市中医药局网站:http://zyj.beijing.gov.cn/,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板块中查看征求意见稿,并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zyjyzc@zyj.beiji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请针对《北京市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认真研究,并对文稿进行针对性修订。特此公告。附件:《北京市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26年5月6日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二丁胶囊和眠安宁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见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1月2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序号品 名规 格(组成)类别备注双跨申报类别1二丁胶囊每粒重0.4克(相当于原药材4克)甲类双跨1类2眠安宁颗粒每袋装6克甲类//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2026年4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和修订了《半月板缝合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3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3),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4),于2026年6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反馈意见文件名称请以“《XX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半月板缝合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阿茹罕,潘玉敏 联系电话:010-86452824, 021-68622698 电子邮箱:ahr@cmde.org.cn;panym@ydcmdei.org.cn 2.正畸支抗钉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金乐 联系电话:010-86452802 电子邮箱:jinle@cmde.org.cn 3.人工颈椎间盘假体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曲春鸽,翟豹 联系电话:021-68662112,010-86452828 电子邮箱:qucg@ydcmdei.org.cn ;zhaibao@cmde.org.cn 附件:1.半月板缝合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2.正畸支抗钉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3.人工颈椎间盘假体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下载) 4.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反馈表(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6年4月30日
五一假期,全省游客接待量攀升,群众出游、居家用药用械需求激增,药品安全保障至关重要。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坚守岗位、全域联动,纵深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以“监管无空档、隐患无盲区”为核心目标,聚焦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巡查、精准化检查、常态化暗访,用硬核监管筑牢节日药械安全防线,守护群众用药用械安心、放心。各市县紧扣节日用药特点,靶向聚焦感冒退热、肠胃消化、儿童用药等热销品类,紧盯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处方销售、追溯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打非法渠道购销、违规售卖处方药、过期药械上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阻断过期、回流药品流入市场,全方位净化药械经营使用环境。为切实杜绝监管空档、扫除隐患盲区,昌江、东方,乐东等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五一假期不间断药械安全巡查,将景区周边药店、城区及乡镇诊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现经营使用单位巡查全覆盖。执法人员重点排查假期热销药械质量,现场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处方药销售,及时清理过期药械,严格执行 “一码一扫” 药品追溯制度,全程把控药械流向,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以不间断值守守护民生用药安全底线。三亚、万宁、文昌、临高、陵水等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零售药店、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处方药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格要求药店落实执业药师在岗管理规定,明确药师不在岗时禁止销售处方药,全程压实药品流通追溯管理责任。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宣讲药械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各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药械采购、储存、销售全流程质量关口,切实筑牢节日药械安全防护网。假期不打烊,监管不松劲。五一期间,全省累计出动药监执法人员一百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近两百家次,排查整改药械追溯不到位、处方药销售不规范、执业药师不在岗、临期药械管理不严等各类隐患,有效净化节日药械流通市场秩序。下一步,海南省各级药监部门将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固化假期在岗巡查、闭环监管经验,健全常态化药械安全监管机制,坚守“四个最严”要求,持续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品类、关键环节,从严排查、从严整治、从严管控,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护航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供稿:药品流通处审改:黄凌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锚定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纵深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源头管控、全程溯源、智慧监管筑牢药品安全民生防线。本系列将系统梳理全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成果、分享先进监管经验、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以笔墨记录药监担当,推动药品监管工作向数字化、精准化稳步迈进,切实守护全区人民用药安全。呼和浩特市2026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印发《2026年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构建部门协同、全程可溯的工作体系。与卫健部门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组织召开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参会人员400余人,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明确建设要求与监管重点。邀请药品追溯平台工程师、自治区药品中级检查员开展实操培训,现场解答系统对接、流程操作等问题,破解工作堵点难点。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机构对接入驻追溯平台共1127家, 有效入驻比例45%,上游企业出库验证率43%,本企业出库自验证率55%,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初步形成。包头市2026年,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追溯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向医疗机构,切实扛起责任,强化“三医”协同,精准施策,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操作流程不熟、数据运用不畅等问题,邀请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现场解决系统对接、单据上传等堵点,覆盖3000余人次,切实提升医疗机构人员一线操作水平。依托追溯平台数据,紧盯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中暴露的问题,强化数据监测和运用,督促医疗机构深入自查、主动自纠,严查药品追溯信息不一致、追溯信息不完整、重复异常扫码等问题。同步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公众宣传“扫码验真”知识,提升医疗机构及社会公众对追溯体系的认知度与参与度。目前全市共有医疗机构应入驻追溯平台1615家,已入驻1112家,入驻率68.85%,上游企业出库验证率58.51%,本企业出库自验证率95.26%。呼伦贝尔市2026年,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落实举措的通知》,精准明晰了三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边界与任务目标,创新构建“协同联动、靶向培训、精准帮扶、常态推进”四维工作机制。开展分层分类靶向培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举办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业务操作培训会议,创新采用“现场教学+视频连线”双线模式,设置1个主会场和多个分会场,实现全市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及市场监管部门追溯工作负责人全覆盖。实施双维精准帮扶。聚焦制度建设与平台操作两大维度,为医疗机构提供全流程指导。同时,建立“每周通报、靶向督促、经验共享”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共有应入驻追溯平台医疗机构1558家,已入驻669家,入驻率42.94%,上游企业出库验证率40.62%,本企业出库自验证率82.01%。乌兰察布市2026年以来,乌兰察布市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为根本,以药品全链条可追溯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常态化督导、专题部署、靶向赋能,全方位推动药品追溯体系提质扩面、规范运行,为全市药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3月初,乌兰察布市召开2026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将追溯体系建设列为年度核心民生任务专题部署,立足全局明确建设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针对医疗机构追溯建设薄弱、基层实操能力不足等痛点,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宣讲组,深入基层开展靶向实操培训,通过现场演示、手把手教学,破解基层操作难题。截至目前,医疗机构入驻率达到45.38%,上游企业出库单验证率为44.24%,企业出库自验证率为67.46%。各项核心指标较前期提升幅度显著,追溯体系覆盖面、数据完整度、规范运行度持续向好。(编辑:马云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助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春雨行动”转化项目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请我省各有意申报国家药监局春雨行动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该表报送指定邮箱向我局申报。特此通知。附件: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春雨行动”转化项目信息征集表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6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已组织召开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遴选专家评审会。经研究,拟遴选骨碎补、茯苓、厚朴、南方红豆杉、陈皮、岗梅、栀子根、大蓟、金樱子、毛冬青、败酱草、重楼等12个品种列入福建省第二批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91-87713285邮箱:xiejianming@fjmpa.cn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