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内容 | 1.对当事人:责令立即改正未遵守药品GMP生产药品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对当事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xxx: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人民币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柒角玖分(¥41,891.79元),并处所获收入10%的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玖元壹角捌分(¥4,189.18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肆万陆仟零捌拾元玖角柒分(¥46,080.97元)]。 3.对当事人质量部经理xxx: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玖拾柒元玖角伍分(¥23,297.95元),并处所获收入10%的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玖元捌角(¥2,329.8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柒角伍分(¥25,627.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