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省局下发通知,组织企业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结合我省药品生产监管领域特点,对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体现以下特点:一是范围“全”。要求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真正做到全范围、全覆盖。二是内容“准”。瞄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内容以及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因素,要求各企业重点针对十类问题进行全面“体检”,组织相关人员对易发、高风险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关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三是要求“高”。要求各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理分析,及时报送自查工作信息,完善自身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能力。
下一步,省局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省局还将进一步推动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措施,研究建立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药品生产处供稿)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