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当前,全省疫情复杂严峻,已进入应急状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确保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省药监局提出“十要”工作提示:
一要加强质量体系管理。不断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二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工作。
三要加强原材料管理。所购原材料资质应符合规定,严格执行供应商审核制度。
四要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检验场所和检验设备要与产品规模、品种要求相适应。
五要加强生产工艺管理。严格按照批准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六要加强生产环境管理。空气净化系统要保证生产环境要求,并有效运行。
七要加强生产、检验记录管理。批生产及批检验记录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可追溯。
八要加强说明书、标签管理。产品说明书、标签与注册申报资料一致,与产品注册证适用范围一致。
九要加强不良事件管理。收集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等有关信息,发现不良事件要及时向省局报告,并釆取有效管控措施。
十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及时准确报送日产量、库存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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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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