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以提供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
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所有记录。
3、职责
3.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2 质量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3.3 质量部负责所有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
4、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凡质量管理体系的记录、报告、检验和验证数据等,均属质量记录的范围。
4.1.2 质量记录可以是表格、图表、报告、照片等形式。
4.1.3对需要控制的质量记录,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a)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质量记录,主要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合同评审,合格供
应商评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培训及考核等记录。
b)与产品有关的记录,主要有: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等记录。
c)来自供方有关的记录,主要有: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供货质量问题处理信息
等。
4.2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并由质量部统一监控。
4.3 质量记录的编制
4.3.1记录的编制原则是规定的质量活动应有足够的记录、图表,以证明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服务
全过程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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